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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臺跑路公告悄然撤下 鑫利源放言“重整旗鼓”

  • 發佈時間:2015-11-27 09:08:52  來源:東方網  作者:杜海  責任編輯:畢曉娟

  因發佈一條“跑路公告”而震驚業界的P2P平臺鑫利源,又有了新舉動。

  25日,經濟導報記者發現,鑫利源於23日淩晨在其官網發佈的“跑路公告”被悄然撤下,該平臺網站已經可以正常打開。

  與此同時,其在10月份挂出的清盤公告中稱,為保證投資人的利益,經慎重考慮後決定清盤,所有的提現于10月31日之前處理。而在25日,該清盤公告中提及的時間點又被改成了“12月31日”。

  在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看來,“發佈‘跑路公告’可以視為一種對投資人進行資訊披露的方式,不涉及違法。實際跑路行為的發生才是違法。平臺完全可以發佈停業公告以及相關的後續安排。”

  另有理財分析師對導報記者表示,從鑫利源方面最新的舉動來看,其似有捲土重來之勢。畢竟該平臺體量很小,對於投資人影響較小。鑫利源官網公告資訊顯示,平臺待收總額僅為301.66元。

  出爾反爾

  在最新改動過的“清盤公告”中,鑫利源表示,由於運營思路出現問題,導致股東撤資。且線下業務産生壞賬,加之前一段時間遭人惡意舉報,遂決定清盤。“在此期間,會對系統及業務進行調整,重整旗鼓,具體整改完及重新上線時間另行通知。”

  據了解,該P2P平臺為日照鑫利源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所成立,今年5月18日試運作,8月3日正式上線。當時,鑫利源打出的口號是:“用良心去做平臺,只跑步,不跑路。”然而,“不跑路”的口號喊出3個月後,鑫利源還是“跑路”了。

  導報記者查詢獲悉,鑫利源的法人代表為劉永欣。個人簡歷顯示,自2010年起,劉永欣一直從事民間借貸業務。該平臺的副總經理亦參與過多年的民間借貸。25日,導報記者撥打鑫利源總經理劉永欣的手機,發現已無法接通。

  鑫利源官網顯示,該平臺共有1390位投資人,20位借款人,借款總額為350.83萬元。標的多為12天或1個月期的短標。

  導報記者查詢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得知,日照鑫利源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為自然人劉永欣獨資企業。該系統還顯示,由於未依照《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日照市工商局已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列入日期為今年7月15日。

  9月10日,大公信用數據有限公司將22家網貸平臺列入黑名單,其中就包括鑫利源。大公信用數據認為,鑫利源平臺存在重大資訊披露不充分、涉嫌設立資金池、債務人償債能力無法評估等問題。不過,網貸之家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張葉霞分析稱,“對於投資者而言,該跑路平臺體量很小,對於投資人影響較小。”

  黃震也認為,因為是單一的小平臺,該平臺待收金額如果真的只有300多元的話,平臺退出,借貸雙方可以私下一對一繼續債權關係,對於投資者影響不大。

  此外,根據該平臺公佈的數據來看,平臺基本上把投資人的錢還了。至於數據是否有水分,還有待核實。

  年底待收壓力增大

  如今,已經“跑路”但又放言“重整旗鼓”的鑫利源,辦公區已空空蕩蕩,辦公設備都被搬走。

  不過,濟南一位P2P從業者對導報記者表示疑惑:“該平臺10月份已經清盤了,現在怎麼還會發跑路公告?是網管惡作劇還是另有原因,目前不得而知。如今這家平臺又把跑路公告撤下,更顯得蹊蹺。”

  該人士表示,“從鑫利源發佈清盤公告到跑路,總共上線運營3個多月,可能該平臺一開始就沒想過好好經營,或者説沒想好怎麼經營。此事件説明P2P行業缺乏嚴格監管,圈錢跑路的違法成本太低,以至於跑路失聯等對於從業人員而言形同兒戲。”

  正如其所言,因經營不善或原本成立目的就不單純,使得P2P平臺出現跑路、停業或提現困難的現象越來越嚴重。統計顯示,截至今年10月份,P2P問題平臺累計數量已有上千家,佔整個平臺數量的30%,涉及金額高達140億元,受影響投資人數超過20萬人。

  為防止被追債,P2P平臺跑路一般都悄無聲息。待投資人發現不對勁,平臺方早已人去樓空,資金無法追回。

  網貸之家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10月底,我國正常運營的P2P平臺為2520家,環比增加4.26%。與此同時,累計問題平臺達到1078家。由此,P2P網貸行業累計平臺數量達到3598家。值得關注的是,10月份全國問題平臺數量下降到47家,問題發生率再次刷新今年最低值。

  但上述受訪人士認為,年底P2P平臺待收壓力較大,運營風險增大,投資人的風險也增加,不排除跑路現象在年底前後出現激增的情況。畢竟網貸市場有明顯的季節性特徵,年底投資人的贖回資金需求增加,借款人(多是借款企業)年末盤點,對資金需求又高於以往時點,因此這將對一些新的、小的平臺帶來資金壓力。

  黃震也表示,年底催債是普遍現象,會導致風險點的爆發。不管是民間借貸還是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都存在這種情況。

  其次,平臺年底跑路也和P2P産品週期有關。現在産品期限基本以3個月或者6個月居多,年底多為集中到期的時點。

  再次,如果一些平臺不規範,有資金池或者自融行為,一旦投資人集中提現,會出現擠兌現象。

  刑事報案或更有效

  導報訊(記者 杜海)“包括山東在內的一些區域,去年底開始涌現大量的P2P借貸平臺,而平臺激增後又經歷異常的快速發展,最終導致問題在今年六七月份集中爆發。”濟南一位P2P平臺負責人對經濟導報記者稱,按以往的趨勢看,從現在到年底,或迎來問題平臺爆發的高峰期。

  據了解,由於投資人年底對資金回收的需求比較強烈,集中提現易造成準備不足的平台資金鏈斷裂。不過,也有部分平臺由於其他原因而跑路。“很多平臺在年底的時候會進行盤整,比如股權投資人撤資,導致平臺倒閉。”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表示。

  對於投資人來説,一旦P2P平臺跑路,追回損失的可能性較小。“投資者可以選擇的法律途徑,一般為刑事報案或者民事訴訟。”相關P2P平臺的法律顧問分析説,民事訴訟存在判決執行問題,P2P平臺跑路後找不到負責人,很難執行到位。而一旦刑事報案立案,法院則不會再接受民事訴訟請求,只能依靠公安機關以詐騙或非法集資立案偵查,看能否追回部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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