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主管協會建言:網路支付單日交易限額提至1萬
- 發佈時間:2015-09-09 15:27:32 來源:大河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引發激烈爭論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8月30日已經結束了為期近一個月公開徵求意見,那麼,支付機構們最想對央媽説些啥?此前那些受到爭議的內容還有轉圜的餘地嗎?
據澎湃新聞記者了解,在匯總了部分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意見後,由中國人民銀行主管的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日前已經形成了一份針對徵求意見稿的修改反饋意見,遞交給了監管層。
其中,與老百姓息息相關並引發熱議的諸如支付限額過低、賬戶開立門檻提高等“槽點”,都出現這份修改意見中,但免費跨行轉賬估計是真的要終結了。其中,可能最後老百姓關注的日限額5000元,此次是建議提到到10000元。
建議一:第三方支付賬戶日限額從5000元提高至10000萬元
被很多網友吐槽“不能愉快的買買買了”的網路支付限額管理,支付機構們自然有話要説。意見稿中的第二十八條規定,即支付機構採用不包括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編注:也即我們目前常用的通過第三方支付賬戶交易,僅驗證支付密碼和短信驗證碼,如果通過銀行賬戶支付不受此限制)。
反饋意見建議,可以將這一情景下的日累計交易額度由5000元調整至10000元。不僅是單日交易額,適當放寬消費類和綜合類的年累計交易限額也在建議中,綜合類和消費類賬戶餘額付款交易金額分別從20萬和10萬,提高到40萬和20萬。
當然,建議能否被採納,仍有待觀察。
畢竟央媽此前已經表態説,網購限額五千僅針對用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的交易,而且限額管理還是滿足絕大部分客戶付款需求的,因為在使用支付賬戶餘額付款時,80.12%的個人客戶都不超過5000元,如果單純是網購,92%的人全年累計付款金額不超過5000元。
建議二:證明“你是你”的驗證方式從5個減到3個
開戶門檻過高、需要用多種方式來證明“我是我”的這一“槽點”,也被寫入了建議中。
一旦按照徵求意見稿執行,用戶以後註冊一個支付賬戶難度相比現在,大得多:至少要準備3份以上資料證明“我是我”,才能開設消費類支付賬戶,而如果是開設帶有理財功能的綜合賬戶,則需要5份證明。
對於證明的種類,根據央行的解釋,具體驗證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工商、教育、財稅等管理部門及商業銀行、徵信機構等單位所運營的,能夠有效驗證客戶身份基本資訊的數據庫或系統。
而反饋意見則提出,允許支付機將保單資訊、證券公司數據庫或系統也納入驗證渠道,同時,在通過交叉驗證有效核實客戶身份及真實意願的前提下,適當減少外部驗證渠道數量,將開立綜合賬戶證明“你是你”的方式分別有5種和3種,開立消費支付賬戶減少到3種和2種。
當然,此處可探討的是:這種證明一般來説是第三方機構通過相關渠道去驗證,不需要個人提供,就好比我們即便去銀行開戶,也就是拿個身份證就可以。 但是如果第三方支付不能便捷獲取其他部門數據,需要個人提供,這樣一來,第三方支付最大的優勢便捷性下降,比銀行還差,估計你也就不會想去開了。
想一想,如果開個支付賬戶,需要上傳戶口本、社保、文憑學歷、納稅證明、護照、駕照等其他一系列證明,也是醉了……即便從5種減少到3種也是麻煩。
“關於跨行轉賬免費”未提修改意見
除了著兩大建議,支付清算協會其他建議大多集中在反洗錢、以及銀行和第三方支付驗證關係方面。
此前廣被吐槽的“免費跨行轉賬終結”的規定:“轉入賬戶應僅限于客戶預先指定的一個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這一內容,並未出現在“建議”中。
建議僅針對因原賬戶銷戶、挂失等情況而出現資金無法原路退回的情況時,按照資金來源不同進行細化,如果資金來源於支付賬戶,可退回至同一機構經認證過的同名支付賬戶;如果資金來源於銀行借記賬戶的,可以退回至同名支付賬戶,但需要在額度上有所限制;但如果錢是來自信用卡賬戶,那原則上就必須原路返回,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防範套現風險。
換句話説,你可能真的要和支付賬戶免費跨行轉賬的時代,説拜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