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支付徵意見稿被稱史上最嚴 業內直呼玩不下去
- 發佈時間:2015-08-11 07:31: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原標題:網路支付徵意見稿被稱史上最嚴 業內直呼“玩不下去”
【金融·資本】網路支付“徵求意見稿”被稱“史上最嚴”
業內人士直呼“玩不下去”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勞佳迪 | 上海報道
7月31日,央行一紙公文在網路上刷屏,成了震動網際網路支付行業的深水炸彈。這份名為《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之所以一石激起千層浪,是因為其對於網路支付領域的安全規範被坊間驚呼為“史上最嚴”。
不少媒體報道稱,監管層的“設計理念”是擬通過支付限額、業務範圍等多項規定,旨在引導支付機構“去銀行化”,進一步回歸“小額支付”和“通道”的本質。《中國經濟週刊》記者隨即走訪了多家網際網路支付公司,注意到其中用戶開戶驗證、餘額限制等諸多條款備受爭議,甚至有從業人士直呼“玩不下去”。
而網路支付兩大巨頭,支付寶和騰訊相繼作出回應。支付寶相關負責人表示,以第三方支付為代表的網際網路金融,是在央行及各級監管部門的關注和支援中蓬勃發展起來的。一個健康發展的行業需要監管,不斷開放進步和前瞻的監管促進了行業的健康發展。騰訊集團網際網路金融公關中心也表示,近期騰訊相關業務團隊會和央行保持緊密溝通,為正式的管理辦法建言獻策,努力創新、提高便利,共同促進支付行業發展。
單日支付限額成“靶心”
“單日只能支付5000元太少了吧,網上連買個高端電子産品都不行了”、“有了交易限額,我再也不用當‘剁手族’了”……網路上,關於《意見稿》中提及的支付限額成了矛頭所指的靶心。
據悉,《意見稿》對綜合類、消費類支付賬戶分別規定年累計20萬元、10萬元限額,對不同安全級別的支付指令驗證方式分別設置為單日付款不超過5000元、1000元的限額。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相關負責人公開回應時強調,上述限制性規定僅適用於消費者支付賬戶內的資金扣款,對那些使用快捷支付和網關支付的消費者基本沒有影響,並稱極小部分超出上述年度和單日付款限額的客戶,可以選擇支付機構提供的跳轉銀行網關或快捷支付方式,用本人的銀行卡(銀行賬戶)完成對外付款。
不過,網際網路行業一向講求用戶體驗,移動端支付也成為趨勢,支付流程的繁瑣化仍然成為眾矢之的。據平安證券銀行研究團隊提供的數據,2014 年第三方網路支付 8 萬億元,同比增長50%,移動端支付 6 萬億,同比增長390%,增長幅度大大超過網路支付。
“雖然在 PC 端央行所論述的網關支付等流程替代勉強可行,可目前第三方移動支付與網際網路支付基本已有分庭抗禮之勢,而所謂網關+電子證書支付即無上限,在移動端基本目前沒有任何應用。”上述團隊撰文稱。
但對於央行限額的政策,也有業內人士認為不無道理。“《意見稿》客觀上有利於保障客戶資金安全,因為支付賬戶所記錄的資金餘額相當於‘預付款’,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艾瑞諮詢分析師李超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解釋,“近年來,第三方支付賬戶沉澱資金被盜取、挪用的事件時有發生。《意見稿》中對於第三方支付的功能限制,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風險積聚。”
易觀智庫高級分析師馬韜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採訪時則表示:“去年央行也出臺了相關的徵求意見稿,比今年的更加嚴格,去年規定的單日支付額度是1000元。目前各第三方支付機構都還在和央行溝通中,未來是否會放寬也未可知。”而易寶支付CEO唐彬也對記者分析,央行可能會結合大眾反映,調高額度。
開戶交叉驗證“你是你”
此前要證明“你媽是你媽”的新聞在坊間傳為笑談,而如今《意見稿》中關於開戶身份驗證的設定似乎又要舊戲重演。
《意見稿》第九條規定,支付機構為客戶開立支付賬戶的,應通過三個(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對客戶身份基本資訊進行多重交叉驗證,確保有效核實客戶身份及其真實意願,不得開立匿名、假名支付賬戶,綜合賬戶需要面對面核驗身份,或者用至少5種方式進行交叉驗證身份。
如果按此規定實施,那麼辦理賬戶要公安、社保、銀行、工商等多部門來證明“你是你”。許多網友微網志發聲:這對於一些打工人員、學生,沒有繳納社保的人員而言的確會增加辦理難度,即便對於普通工薪族,辦理起來也極其繁瑣。
業內人士則呼籲,如果採用面對面核驗身份的方法無疑會增加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運營成本,在全國各個城市像銀行一樣開設網點將是一大筆開支。
艾瑞諮詢研究數據顯示,近年來,以第三方支付為代表的新興行業主體的網路支付業務呈現爆髮式增長態勢,目前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約270家,2014年,支付機構累計發生網路支付業務374.22億筆,金額24.72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93.43%和137.6%,交叉驗證辦理賬戶會否令行業開倒車成為業內隱憂。
對此,馬韜對記者分析,對於賬戶開立的規範確實會提高賬戶的安全性,對於消費來説影響不會特別大,但他同時也建議審核可以進行簡化交叉驗證環節,“如果第三方機構能選擇和銀行所持的信用卡、借記卡結合,便會簡單化。因為銀行在發卡時已對持卡用戶做了驗證,相關資訊也錄入了公安系統,如此一來,一方面可以減少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從安全形度考慮也有所保證。”
免費轉賬時代或結束
《意見稿》還提到,支付機構為客戶辦理銀行賬戶向支付賬戶轉賬的,轉出賬戶應僅限于支付賬戶客戶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辦理支付賬戶向銀行借記賬戶轉賬的,轉入賬戶應僅限于客戶預先指定的一個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
“轉賬還是可以的,但是只支援同名賬戶之間,如果要轉賬給別人,不支援直接將錢轉入對方賬戶,要曲線操作。” 馬韜對記者解釋,“現在使用第三方支付的,一般不會選擇直接轉賬到銀行卡,這種規定還是可以滿足小額多頻的社交支付。”
但據記者了解,父母給孩子轉生活費、繳納學費、交房租、慈善捐款等支付場景,也已經和支付平臺的轉賬業務密不可分。
業內人士透露,農行前幾年每年的銀行卡轉賬服務費收入就超過20億元,按此計算,支付寶等網上支付平臺無法免費轉賬到銀行卡後,銀行業僅這方面的收入就能增加百億元。這也反映了消費者的擔憂,免費轉賬這一“免費午餐”或許也會伴隨著規定的出臺而終結。
另一方面,按照《意見稿》的設定,機構轉賬的免費時代也可能不復存在。愛錢進聯合創始人張輝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因為時間差,機構的賬戶裏沉澱了不少資金,原本可以拿這些資金賺錢,以補貼轉賬産生的費用。如果賬戶限額,現在這部分收益消失或減少的話,可能轉向用戶收取一定費用。”
這對中小型支付平臺的生態可能産生較大衝擊。“對巨頭的影響較小,畢竟騰訊、阿里巴巴的網際網路金融生態佈局已相對完善,該拿的牌照基本都拿了。”張輝對記者分析。
銀行才能託管網際網路理財資金
除此之外,遭到業內猛烈抨擊的還有《意見稿》對個人客戶支付賬戶的限額。據悉,個人客戶擁有綜合類支付賬戶的,其所有支付賬戶的餘額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年累計應不超過20萬元;個人客戶僅擁有消費類支付賬戶的,其所有支付賬戶的餘額付款交易年累計應不超過10萬元。
記者注意到,按照《意見稿》目前設定的限額,由於年限額在10萬至20萬內,而網際網路理財産品很容易就超過這個金額,這一限制可能意味著網際網路理財將就此封路。
“對於大型機構來説影響不大,因為有牌照可以避免相關影響。如阿裏和騰訊都拿到了民營銀行的牌照,這樣大額資金可以走銀行通道,小額資金可以走支付通道。”馬韜認為,中小型支付機構業務會受到較大衝擊。
此外,《意見稿》稱,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而此前央行等十部委聯合出臺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就明確,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
“會有一批運營能力較差的P2P公司被淘汰,P2P行業已有的創新模式可能將歸於零。”馬韜對記者表示。廣州e貸總裁方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這實際上從央行層面再次明確,第三方支付機構為P2P平臺做資金託管是不可行的。
這也映射了央行出臺這份《意見稿》的初衷:資金的劃轉最終都需要通過銀行,第三方支付只能作為純通道。《意見稿》若真正付諸實施,顯然將影響萬億級市場。究竟央行下一步將採取何措施,尚存變數。
對於《意見稿》中的種種嚴苛限制,易寶支付CEO唐彬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採訪時坦言:“網際網路金融的本質無疑是金融,安全是底線,但網際網路金融的特色和生命力卻在網際網路,尤其是網際網路通過新技術和跨界融合不斷創造新業態,在推動商業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監管的難題,只守住底線,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安全和發展兼顧。歸根結底,發展是硬道理,要在‘網際網路+’大背景下反思過去的分業出身論管理模式,打破出身論,按功能監管。”
唐彬説:“支付業務本身微利,因此跨界融合、靠衍生業務獲利是大勢所趨,《意見稿》延續了分業監管的思路,將促使有實力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申請多類業務牌照,以獲得多元化業務的‘準生證’。”
(畢彤彤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