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檀: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太快 須等等監管的步伐
- 發佈時間:2015-08-03 09:17:42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習人
近日央行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賬戶管理、客戶權益保護方面作出詳細規定,其初衷在於防範金融風險。
管理辦法出臺以後,民眾質疑最多的一點是會不會犧牲良好的用戶體驗,造成支付的巨大不便。對此應該認識到,監管政策也需與時俱進,在風險管控與創新之間取得新的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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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金融應不應該受到管制?既然是金融,牽涉到融資、支付等,當然應該受到管制。關鍵問題是怎麼管,民眾尤其擔心目前的管法會不會管死。
本輪股市異動讓監管層驚出一頭冷汗,不去杠桿不知道,一去杠桿才知道場外杠桿與HOMS系統等網際網路金融技術的厲害,才知道境內外聯動的厲害。
當股市已經顯出被動之時,在關鍵的銀行領域絕對不能出現安全風險。
7月31日,央行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這被認為是對網際網路金融的重大打擊。為應對巨大的輿論壓力,央行在8月1日淩晨進行了澄清。
但市場質疑的看法未必準確,金融的本質是在控制信用風險前提下,進行資源的準確配置,從目前看我國還不能很有信心地説金融業風險基本可控,或者説資金已進行準確配置,推動實體企業優勝劣汰。
表面上看,此次徵求意見稿讓銀行成為受益者,銀行卡成為網際網路支付的最大補充。可分析去年3月發佈的《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就能想明白,為什麼當時不急於推進,反而在目前下大力氣推進?恐怕這跟最近金融市場的亂象有關。
按照央行發佈的“答記者問”,20萬元、5000元等限額是根據對國內典型代表性支付機構2014年網路支付業務進行大數據分析的結果,能滿足絕大部分人的要求。
通過第三方支付渠道的單日消費額受到限制。第三方支付本來是為了方便,現在驗證程式非常麻煩,可以預計,支付機構的高端潛在客戶將有所喪失。
如果僅採用一類驗證要素甚至不採用驗證要素,須基於兩個前提:一是支付機構對該筆交易的風險損失無條件承擔全額賠付責任,二是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1000元。這就意味著客戶進行高檔消費時,最好通過銀行卡支付,以免遇到消費上限的麻煩。
即使通過驗證,一旦缺失數字證書、電子簽名,消費通道支付上限只有5000元。這樣,銀行卡的重要性將上升,預計信用卡會推進得很快。信用卡與借記卡是可控的,而部分第三方支付則未必。
更重要的是資金清算,根據徵求意見稿,大額消費將不能走網路清算通道,需要回歸銀聯。這是非常重要的風險控制手段。有人士分析了支付寶的模式,表示“我國以支付寶為代表的自建賬戶體系的第三方公司,其實是在努力構建一個閉環交易體系,力求在一個支付寶內實現內部清算,看上去A給B轉賬了,但實際上對於支付寶而言,只是一個賬戶到另外一個賬戶做了數字的記錄而已,支付寶在銀行的賬戶上是沒有體現交易變動的”——這雖然提高了效率,但資金脫離了銀行的監控,使得資金進入了一個相對不是那麼透明的匣子裏,就非常容易形成很多可能的灰色地帶。
在信用誠信度可疑的市場,類似支付寶這樣的做法是難以控制金融風險的。如果説HOMS可以成為第二個交易所,那麼,上述封閉體系可以成為第二家央行。
不僅清算,不全是消費型的支付連接小貸功能、支付功能、理財功能,網際網路支付機構會成為資金沉澱池,成為龐大的資金配置中心,更可怕的是大型支付加上大型投資加上大型數據相結合,具備事實上的壟斷地位。
提高銀行卡的使用頻率,主要目的是為了可控,反洗錢,以及未來的稅收。此次第三方支付改革,不會影響風控好的、消費型的第三方支付機構,而對於封閉鏈條的大型機構有重大影響。
網際網路金融步伐太快,必須等等監管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