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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P2P監管標準眾説紛紜

  • 發佈時間:2015-03-26 02:12:54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馬文婷  責任編輯:胡愛善

  “如果銀監會給P2P監管定的註冊資本門檻是3000萬元人民幣,那我現在投資的P2P平臺如果不符合這個標準,是否應該趕緊撤出來?”網友“小s”日前在論壇上發帖表達了自己的憂慮,對此,京華時報記者諮詢業內人士獲悉,不宜把平臺註冊資本作為選擇P2P平臺唯一的判斷標準。

  日前有消息稱,銀監會普惠金融部提出P2P監管3000萬元註冊資本門檻限制,更提出對P2P實行杠桿管理,可能參考目前擔保10倍的杠桿限制。對此,銀監會並未置評,但市場人士意見紛呈。有P2P行業從業人士指出,3000萬元的註冊資本門檻,並不算特別嚴格的標準,此前行業內已有預期,但是10倍杠桿影響可能較大。

  事實上,“3000萬註冊資本門檻”和“10倍杠桿”的紅線是否合理是業內人士需要關心的問題,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説,更關心的是如何及早避開紅線之外的平臺,以降低投資風險。

  銀率網分析師吳靜淼告訴京華時報記者,一般而言,即使這樣的監管細則真的落地,也會設置一段明確的過渡期,過渡期結束,才開始正式實施。投資者如果確實對一個平臺有信心,大可不必匆忙撤出,因為平臺會有一個過渡期來調整。

  吳靜淼提醒投資者,首先,不要以註冊資本和杠桿率來作為判定平颱風險的單一標準,近日頻頻爆出“大”平臺和“老”平臺的風險事件。這説明投資者目前更應當關注的風險是平臺的運營能力和道德風險。其次,投資者重點關注的監管動向應當是分散交易的監管原則和強制資訊披露的標準。分散交易是指交易量必須分散,對大額的、集中的借貸加以限制。在資訊披露方面,P2P不同於銀行,不管是否有擔保,都屬於直接融資,應當遵循充分資訊披露原則。這些資訊可能包括:股東和管理者資訊、交易程式、過去和未來投資情況的實際違約率和預期違約率等。“應該説這才是可能對運營不規範或欺詐性平臺真正具有威懾力的紅線。”吳靜淼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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