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投資P2P仍猖獗 平臺對充值邊禁邊允
- 發佈時間:2014-11-13 09:0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一邊是必須刷夠一定金額/次數才能免除的信用卡年費,另一邊是通過充值P2P賬戶投資後就可獲取的高額利息。
從2012年年底開始,擁有多張大額信用卡的呂華(化名)在看似毫無關係的兩者之間找到了“平衡點”—利用信用卡透支額度在P2P平臺理財。信用卡和P2P投資,原本看上去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事物卻結合到了一起,衍生出“信用卡P2P”這種新的投資模式。
無本生意“借雞生蛋”
“信用卡一般有50天左右的免息期,使用信用卡通過第三方支付向P2P理財賬戶充值後,選擇期限低於50天的項目投資,項目借款期限到了之後不僅可以拿回本金還信用卡,還能獲取一部分利息。”呂華告訴記者,在他加入的某網貸公司QQ群裏,像他這樣做“無本生意”的“卡族”有很多,P2P平臺已經成為他們借雞生蛋的不二之選。
信用卡門戶網站“我愛卡”網增值業務部總監董崢告訴記者,這種利用信用卡的免息期,只投低於一個月的天標或秒標,等到期後還上,然後繼續投資的信用卡P2P玩法,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伎倆,P2P平臺實際上成了“卡族”套現的工具。
“只有選擇期限短的項目才能按時還上信用卡,否則要支付利息費、手續費就不划算了。”呂華談道,他的理財經驗就是“選擇短期項目平臺,分散理財”。
記者在呂華投資的幾家P2P平臺上發現,這些平臺的項目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秒標(滿標後就會立即附上利息一併返現)和天標(項目借款期限僅有幾天),比較典型的是一家註冊在深圳的P2P平臺美貸網。
“秒標、天標本身存在的目的是聚集人氣、活躍平臺氣氛,給投資人體驗機會,是不可持續性的項目。一般情況下,借款人如果能夠在很短期限內還上借款,都會選擇線下熟人借款,在P2P平臺線上借款支付的利息及給平臺的仲介費,反而會增加借款負擔。”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教授認為,秒標、天標並不是P2P平臺上項目的常態。
平臺對充值“邊禁邊允”
與通過傳統渠道套現後投資P2P相比,投資人直接使用信用卡投資P2P的行為,在大成律師事務所金融領域律師肖颯看來,本質上仍是“使用信用卡套現”。銀監會曾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個人信用卡透支應當用於消費領域,不得用於生産經營、投資等非消費領域。
記者11月6日在美貸網隨機選擇了一個名為“好借好還標”的項目進行體驗,點擊“立即投標”後,需要先為賬戶充值,充值頁面下方寫著一段提示:“美貸網禁止信用卡套現、虛假交易行為,一經發現將予以處罰,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收款、凍結賬戶、永久停止服務,並可能影響相關信用記錄。”
但記者分別打開頁面上國付寶、環迅支付、易生支付、寶付四個第三方支付通道,顯示均可使用合作銀行的信用卡充值。
對於“能否直接使用信用卡投資”,美貸網線上客服人員也給出肯定的答案:“信用卡可以充值投資,但要看銀行有沒有和第三方平臺合作,有合作的就支援。”
美貸網“邊禁邊允”的做法也並非個例。網貸行業第三方門戶“網貸天眼”負責人告訴記者,信用卡充值功能是網貸平臺吸引客戶投資的一個重要手段,目前差不多10%的P2P平臺都有信用卡通道,而幾乎所有的P2P平臺都會在網站上寫明“禁止信用卡套現”。
央行禁止信用卡充值網貸
而P2P平臺的“禁止”提醒,與去年6月央行下發的《支付業務風險提示—加大審核力度提高管理水準防範網路信貸平颱風險》(以下簡稱《風險提示》)有關。
“從去年開始,一些我投資過的P2P平臺,就關閉了信用卡充值通道,據説是受政策影響,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暫停了這項業務。”呂華告訴記者,“那段時間為了尋找其他能用信用卡充值的平臺,我差不多看了100家平臺。”
“客戶將信用卡透支資金用於網路信貸投資,使得銀行信貸資金變相進入網路信貸領域,在操作上已涉嫌信用卡非法套現,特別是當貸款人和借款人為同一人時,網路信貸平臺容易成為信用卡非法套現平臺,一旦借款逾期或形成壞賬,將導致網路信貸風險向銀行體系傳導。”《風險提示》指出。
《風險提示》發佈後,不少第三方支付機構陸續展開對P2P平臺信用卡通道的清理活動。然而,仍有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對央行的多次重申“視而不見”。
投資人面臨多重風險
業內人士認為,信用卡P2P對投資人來説,存在著多重風險。
“使用信用卡投資網貸平臺的投資人會在記賬起始日幾乎使用完信用卡全部的額度,資金使用在同一個地方,並且每個月規律性地如此操作,這類行為會被銀行監控到。”董崢指出,信用卡投資網貸將會造成個人信用風險,輕則降低透支額度,産生不良徵信記錄,重則將取消信用卡。
中國政法大學金融法教授劉少軍認為,一旦使用信用卡投資的P2P平臺發生風險事件,投資人將承擔巨大的信用卡償付風險。
“如果一位投資者信用卡P2P的5萬元投資不能及時收回本金,那麼將面臨的信用卡利息支出,對應的利率一般為18%左右,也就是説一個月需要750元的利息支出,這比一般P2P網貸項目13%的利率還高。”劉少軍舉例道。
此外,依據刑法規定,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構成惡意透支,數額較大的(一萬元以上),構成信用卡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