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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震:從五個角度看清網際網路金融發展

  • 發佈時間:2014-10-17 16:59: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摘要】 經過2013年網際網路金融元年的發展,以第三方支付、P2P網貸、眾籌、大數據金融等為代表的網際網路金融創新模式快速發展起來,並對傳統金融帶來了衝擊,與此同時也顯現出各種負面跡象。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促進網際網路金融的健康發展”,為網際網路金融發展指明瞭方向。但如何處理好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之間的關係?如何認識網際網路金融在中國金融體系中的地位?如何推動網際網路時代的金融改革?網際網路金融發展需要怎樣的政策環境等?這些問題都需要深入的探討。

  央廣網財經北京10月17日消息 此文為黃震在“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與未來:政策的角度”內部座談會紀要上的講話整理。黃震係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經過2013年網際網路金融元年的發展,以第三方支付、P2P網貸、眾籌、大數據金融等為代表的網際網路金融創新模式快速發展起來,並對傳統金融帶來了衝擊,與此同時也顯現出各種負面跡象。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促進網際網路金融的健康發展”,為網際網路金融發展指明瞭方向。但如何處理好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之間的關係?如何認識網際網路金融在中國金融體系中的地位?如何推動網際網路時代的金融改革?網際網路金融發展需要怎樣的政策環境等?這些問題都需要深入的探討。

  我們需要一個大的思想框架,才能夠看清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和未來:

  第一,網際網路思維一定是面向未來,我們現在很多研究和探討都是從現在來看,而面向未來的還不夠,要從未來某一個點上不斷的往回看,這樣更合理。

  第二,從體制出發還是從底層出發看問題。我們的創業者都是從底層出發,而且認為網際網路就是草根金融,是不斷的通過鯰魚效應引發金融的大變革,但是高層是從上往下俯視,發現金融業需要梳理,需要變革。

  第三,從市場出發還是從政府出發看問題。從市場出發的人呼籲政府監管,要求立法。實際上是需要政府背書。政府現在走向法治,克強總理説法無禁止即可為,但老百姓習慣了監管,沒有法約定就覺得不舒服,另一面也是怕別人管理自己,想找一個政府的信用來背書。

  第四,從靜態視角出發還是動態視角出發。我們不可能一勞永逸的提出一項政策,也不可能高瞻遠矚,就把未來的立法就完成了。我覺得階段性固化一些東西可以,但是不要以立法的形式,以立法的形式會産生法的弊病:

  1.法律的漏洞,永遠存在,剛立的法馬上又出現新的漏洞,又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打補丁、不打補丁都是很尷尬的事情。

  2.法律的滯後,網際網路創新這麼快,剛立個法又落後了,甚至沒有任何價值。

  3、法律的衝突。通過立法在現實條件下還是我們部門主導,各自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來,造成法律的衝突,協調起來還是挺麻煩。這些問題在動態當中怎麼慢慢摸索、磨合、調整會更合適。

  第五,從孤立的某個部門出發還是從系統角度出發。網際網路時代的一個特點,全部都是連在一起的,是互聯互通的。先拿出來將來跟其他的部門又發生衝突,這個情況會發生。所以我覺得在當前,我們要重新梳理的是我們的頭腦和思維框架,而不是網際網路金融有多少的模式,多少的層級,我們是不是有更好認識網際網路金融的邏輯框架,這是我們的第一任務。

  因此,我們需要從以下方面來設計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路徑:

  第一,從産業生態的角度考慮,産業生態有市場的淘汰機制,充分發揮市場的無形之手的作用。因為每個東西在網際網路上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它會共生也會有淘汰的機制出來,所以要首先發揮市場的作用。

  第二,要讓利益主體之間先博弈,利益主體的博弈是最容易形成規則的,我們的合同,我們市場的交易,雙方肯定要尋求一個大家都能夠接受的規則,才能夠達成合同。同樣更多方的利益主體進行博弈,這時候引入博弈論的觀點來看網際網路金融規則的深層機制更重要,不要企圖拿一個偉大的立法者。

  第三,從底層往上看規則怎麼形成,就是自身秩序的演進和提煉。秩序的生成,一種外來的秩序、移植化的秩序一定會失敗的,只有內生的演進、自身的秩序才有生命力。

  我們現在要借助網際網路的發展機會來形成一個內生探索中國本土的深層機制和演進機制,這種自生秩序就從不同的主體然後逐漸的提升。怎麼從市場進化到社會,再進化到政府,這個可以一層一層的層級的提高。

  企業可以自己給自己立規,通過梳理自己的流程、標準,形成企業標準、企業的流程,再進來升級成為行業的標準、行業的流程、行業的慣例、行業的公約。行業慣例就具有立法的意義了,這在我們國家法律中已經達成了共識,法院可以根據行業的慣例來進行判決,這時候不需要哪個部門來立。到法院判決確認將來成為立法的時候,就可以把它吸收進去。自生秩序這種不斷的演進、提升、提煉、發現,再加上固化的過程,是我們現在需要重新反思的立法智慧的時候。

  第四,要從整個大框架下,政府、市場,社會三部分的互動和協同當中探索網際網路金融的治理機制,市場經常會因為無形之手無力導致市場失靈,政府有形之手太剛性,一管就死,所以需要一個新的理念,中國現在要培育發展第三部門,社會組織。培育第三部門以後就會形成新的手,稱之為柔性之手。把無形之手、有形之手結合到柔性之手補充作用上面來,這樣三部門相互協調,形成一種新的治理結構和治理模式出來。怎麼讓柔性之手發生作用,我提出來兩個概念,要柔性監管和軟法治理,在迭代進化中來完善我們的治理策略和法律規則。

  柔性監管,監管要有彈性,政府部門是有形之手,是剛性的,要用社會的柔性之手制定一些規則、制定一些標準,形成一些公約,讓市場和政府之間形成有效的緩衝帶和溝通機制。

  軟法治理,社會立法也是一種立法,行業慣例形成、公約的制定,這是一種社會的立法。讓社會層面的、地方層面先探索,所以叫軟法,當實驗成功,我們再把它轉化為硬法,固化下來,成為我們國家的立法。這樣,利用網際網路的迭代思維來完善我們的規範化的策略。

  當然,網際網路這一偉大的技術引發金融創新革命,一切才剛剛開始,我們應該立刻著手做下面的事情:

  第一,要繼續鼓勵技術創新,沒有技術的創新,沒有中國的原創技術,一切都是外來的東西,受制於人,比如伺服器的問題,域名解析問題,一系列的問題都受制于美國,不破解這些技術性的基本問題,我們的成果是會被摘走的。

  第二,堅持底線法則,一是從形式上的底線,現有的法律中明確犯罪的行為你不能去碰它;二是風險底線,不能發生系統性風險和區域風險;三是安全底線,搞網際網路金融必須保證系統的安全。

  政府在現階段的主要工作應該是觀察,其實這也是對網際網路金融的一種呵護,當出現問題的時候打擊違法,這就是一種底線的呵護,這樣放開上限,鼓勵創新,才真正能夠實現網際網路金融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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