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要如何管
- 發佈時間:2016-03-16 06:31:06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畢曉娟
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規範發展網際網路金融。網際網路金融究竟該如何在規範與發展中取得平衡?兩會期間,這一話題引發了代表、委員們的關注。
網際網路金融並非“洪水猛獸”
“對待目前的網際網路金融發展中的問題應該辯證看待,這一領域仍是未來金融行業發展的方向之一。”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認為,自2014年開始,網際網路金融的快速發展的確給普通金融消費者帶來便捷的一面,但也不能忽視其中一些為了牟利坑害投資者的行為。
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劉世錦指出,網際網路金融和供給側改革息息相關,良性發展的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可以改善金融領域有效供給短缺的窘境,進而改變市場供求關係不匹配的情況。
全國政協委員、證監會原副主席劉明康認為,在“野蠻生長”之後,網際網路金融應該回歸本源,扮演好自己金融仲介的角色,提高效率。
代表、委員們認為,監管部門應進一步建章立制,不斷營造規範發展環境,行業內部應加強自律,不能貪大求快。
健康發展得“接地氣”
網貸之家統計顯示,截至2016年2月底,全國正常運營的網貸平臺有2519家,環比下降1.83%。2016年1至2月,全國共曝出162家問題平臺。
風險的暴露也引發了代表、委員們的深思。全國人大代表、中國華融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建議,從機構監管向行為監管轉變,從事後消費者保護向事前消費者保護轉變。
規範是為了更好地發展
“網際網路金融本身沒問題,但利用網際網路來從事非法活動,這是不允許的。”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行長周曉強認為,這反映出我們在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方面還需要加強,還需要跟進。所以,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規範網際網路金融,這是實事求是的。“但是規範不等於限制,是為了讓網際網路金融更好的發展。”周曉強代表表示。
代表、委員們認為,加強監管首先需要建立資訊披露制度。全國政協委員謝衛認為,“門檻”和“牌照”是必要的監管舉措,但是這些準則目前在P2P行業還有待進一步建立。應該鼓勵網際網路企業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積極申領牌照,在規範的監管體系下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