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員:網際網路金融監管將轉向行為和産品
- 發佈時間:2014-10-27 06:5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在網際網路金融快速發展的背景下,面對一些領域日益暴露的風險,行業監管、規範創新已迫在眉睫。“下一步要重視金融行為的監管,要重視行為經濟學在金融方面的應用,更多的從審慎監管轉為行為監管和産品監管。”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保護局局長焦瑾璞在“2014網際網路金融創新與法制論壇”上強調。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張保生指出,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快速興起,傳統金融體系受到了新的挑戰,因此,在鼓勵支援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前提下,應將網際網路金融納入法治軌道,探索在新金融環境下的監管與發展之路迫在眉睫。
焦瑾璞強調,目前階段更多的需要優化金融消費者的環境,在産品創新方面要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的監督。“法律方面有一個很重要的冷靜期制度,可以保障雙方利益的平衡,而在金融領域也可以引進和研究冷靜期這種制度,消除資訊不對稱的情況,避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在突如其來的重大事件中利益失衡,使市場秩序更加合理。”
“網際網路金融是在做類銀行業務,這個邊界非常清楚,網際網路金融是在現有的僵化的監管體制下,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為了獲得發展機會,以創新的名義開拓合法的生存空間。”中國小額信貸聯盟秘書長白澄宇認為,實際上現有的法律和監管制度對網際網路金融是適用的,但還需進行深入研究,包括各自的法律屬性,儘快給予網際網路金融適當的合法地位,調整現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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