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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P2P平臺可能涉嫌非法集資

  • 發佈時間:2015-05-05 08:11:00  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央行條法司副處長王晉近日提示,P2P領域主要有三種情形可能導致非法集資,分別為假標、自融和資金池。銀率網分析師據此總結了四類涉嫌資金池的P2P平臺,提醒投資者注意:

  一是流動性高、宣稱“可以隨時贖回”的P2P産品。表面看兼具了高收益和流動性兩種優點,然而實質上,當P2P借款尚未到期時實現隨時提現,錢只能來自P2P的“墊資”——資金池。

  二是只有産品名稱、收益率、期限、起投金額的産品。這類産品沒有關於借款人的任何資訊描述,投資者完全不知道資金的流向和用途。

  第三類是P2P平臺先從第三方受讓債權,然後轉讓給平臺投資者的産品。這類産品表面上看起來沒有問題。但在整個債權轉讓環節,從項目和資金的匹配上而言,常常無法遵循點對點的業務邏輯,以投資者的資金對接所篩選的P2P平臺項目。在這個轉讓的過程中,平臺可能先用之前投資者的資金來受讓債權,然後轉讓給新的投資者。

  四是P2P網貸基金。這類産品是由平臺方先用自有資金購買多筆P2P債權,然後再將這些集合的債權重新打散,轉讓出售。作為比較“間接”的P2P産品,可以將投資者的投資充分分散,降低“踩雷”的風險。但投資者的資金並不可能完全與基金的資金流動同步,必然會形成資金池。

  分析師提醒:監管層很可能近期開始著手規範P2P行業,投資者也應加強風險意識,認清踩線平臺,及早規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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