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年來,眾多爭議與質疑縈繞在場外金融資産交易場所身上,坊間不乏金交所是“影子銀行”幫兇的論調:
銷售私募性質的産品,卻不按私募應有的門檻來設定門檻;資産盡調屢屢缺乏,不乏信用風險巨大的企業“帶傷”融資;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薄弱,起投金額與融資總額倒挂,極容易突破200人限制;各地金融辦各司其責,強效統一監管缺位……
金交所究竟在非標融資通道中扮演了什麼角色?嚴監管、去杠桿的當下,如何防範風險在局部累積?是否應基於業務實質,納入現有一行兩會監管體系?帶著諸多問題,記者對廣東、江蘇、浙江等多地區金交所經營狀況進行調查,努力尋找答案。
近日,四川金交所與南寧金交所頗感頭疼——因為均陷入了媒體對其私募債、類證券化業務的負面報道之中。
就在此一個多月前,證券時報記者曾報道,泰州市某國企公開宣傳5萬元起可購買該公司私募債産品,該公司在去年多次借道江蘇小微中心進行融資,在後者平臺上分拆發行5萬起購的私募債産品。對此報道,江蘇小微中心股東方人士聯繫到記者,回應稱江蘇小微中心不屬於金交所範疇,不應套用證監會相關規則。
事實上,對方的回應內容,恰恰是目前場外金融資産交易場所(簡稱金交所,下同)的風險滋生點:一是,部分金交所缺少明晰的自我認知,産品自主“解釋權”空間過大;其次是,游離在一行兩會的監管體系外,非標(非標準化債權資産)業務操作空間過大。
割裂的身份認知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有70多家場外金融資産交易場所。其中,通過國務院直屬部際聯席會議驗收、被命名為交易所的,有9家;由省級政府審批的,則通常起名為交易中心。
“你可以這樣理解,帶有‘交易中心’字眼的,是由地方政府批准的,都是地方金融辦在管理。”一位金交所內部人士向記者介紹,“包括這9家交易所在內,現在國內應該有70多家金交所。”據了解,對於當前場外金融資産交易場所具體數量,業內看法不統一,主要有76家和79家兩種説法。
他所説的9家交易所,是指位於天津、北京、重慶、武漢、四川、大連、安徽、福建、河北9個省市的金交所,這一批是最早通過部際聯席會議驗收的金融資産交易場所,其中,北金所早在4年前就成為銀行間市場交易會員(僅限非金融機構債券交易)。
“其實,交易所和交易中心的許可權是一樣的,功能也是一樣的,包括這幾年新批的網際網路金融資産交易中心等——審批起來比較快,不用經過部際聯席會議。在不少地區,例如廣東和浙江,都批了好幾家。”深圳前海金交所一名前員工説。
近4年,因為對股東限制被打破,各路資本加速涌入,各式金融資産交易場所林立。但一個問題正在浮出水面,即很多金交所雖然挂“金交所”之名,行金交所之實,卻對金交所的認知極其不統一。
記者調查獲悉,江蘇交易場所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和江蘇股權交易中心旗下的江蘇小微中心就曾在去年批量發行5萬起購、發行規模2000萬元的私募債産品。江蘇小微中心認為自己的做法並未違規的論據之一,是“我們不是金交所,我們是幫助小微企業融資的地方”。然而,從金融資訊發佈、融資産品發行轉讓與交易等功能來看,該中心與其他金交所無異。
此外,近年來新成立的幾家名稱中含有“金融資産交易中心”的網際網路平臺,接受證券時報記者採訪時,統統表示自己不是金交所,而是金融資訊諮詢服務商。通過查詢天眼查APP,可以發現名稱帶有“金融資産交易中心”字樣的公司就多達9700多家。
受到的“指控”
最近,有兩家金交所捲入輿論的風口浪尖:一家是四川金交所,另一家是南寧金交所。
其中,四川金交所在被媒體報道“以‘委託債權投資+定向投資工具’替代銀行委託貸款”後,姿態強硬地刊出嚴正聲明稱,從未推出代替銀行委貸的任何操作方案,該公司一貫嚴守合規底線。
南寧金交所則被媒體報道稱,該公司官網上搭起一個與互金平臺類似的金融産品銷售平臺,利用大標拆小標,變相突破200人限制,大量售賣各類理財産品,甚至在資産掛牌前已找到受讓方。
記者聯繫到了這兩家金交所,但它們因身處爭議之中,不願過多談論此事。四川金交所綜合部人士表示,他們暫無更多解釋,一切以公告資訊為準;南寧金交所則説,該公司將會做出澄清。
業內人士認為,如果透過現象看本質,金交所與媒體的“交鋒”,實際上源於外部輿論對金交所作為非標資産場外交易載體的風險擔憂,以及對其功能疆界的爭議。
事實上,查閱各家金交所網站,可發現金交所承接的交易資産類別多樣化:國有金融企業股權、不良金融資産、私募債、定向融資計劃、委託債權、應收賬款、小貸資産、融資租賃、商業票據等。在收益權轉讓、定向委託投資、理財發行等服務上,金交所與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無實質性差別,但又不像網際網路金融受到多個監管主體與多項監管文件的強勢監管。
據了解,在此之前,不乏互金平臺將大額資産在金交所上掛牌,起到增信的效果後再由關聯公司(通常是母公司下設的擔保公司)回購,然後在自己的理財平臺上將掛牌資産類證券化操作,分拆出售給投資人;而在限定個人與企業在網貸上借款限額的新規剛出來時,不少互金平臺便尋求金交所發佈私募債來承接大額標的。
“雖然網貸新規已經落地很久,但此前很多平臺發佈的存量大額標的還沒有退出。據我所知,很多那會新發的大標很快就轉到一些金交所去發標了。”一名資深網貸人士稱。
透過金交所與網際網路金融進行監管套利的風險,伴隨著一些私募債性質産品的兌付風險,引起了監管部門注意,這是64號文(《關於對網際網路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37號文(《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等監管意見出臺的背景。
而“非標轉標”(即非標資産轉成標準化資産)問題,是金交所成立以來就受到的質疑之一。不少受訪人士告訴記者,一些不符合銀行貸款資質的企業,可以尋求與銀行內部人士的合作,先在金交所掛牌出售資産包,再由銀行買下,變相為企業放貸。這相當於銀行的一筆表外理財,而不佔用表內貸款額度。
據了解,這也是目前輿論對金交所委貸業務發出質疑的主要原因。此外,個別區域金交所還被“指控”向地方融資平臺和産業基金輸血,並參與不良資産重組等。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