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一個場景:A購買了某網貸平臺的一款理財産品,期限是3年。1年過去了,A臨時需要用錢,由於理財産品未到期前不能提前贖回,因此A選擇在該平臺的個人債權轉讓板塊降價轉讓,雖然損失了一小部分收益,但也解了資金短缺的燃眉之急。
對許多網貸投資者來説,上述場景並不陌生,而是否具有債權轉讓業務也成為部分投資者選擇網貸平臺的標準之一。
不過,這一業務未來會否長久存在,還存在變數。此前,廣東網貸行業個人債轉被全面叫停的消息曾在業內引發熱議,儘管近日下發的徵求意見稿中已明確“個人債權轉讓仍可有條件展開”,但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尚在徵求意見階段,距離最終政策落實仍存變數。
據了解,債權轉讓模式是網貸平臺創新的一種工具,作用是解決網貸平臺流動性問題,幫助投資人在有資金需求時能通過債權轉讓的形式出讓持有的資産。
當前,債權轉讓主要包括3種類型。一是自生債權轉讓,是指網貸平臺的存量債權,由出借人在本平臺發佈債權轉讓邀約,其他投資人自願受讓債權。即一般所説的出借人之間的債權轉讓。
二是超級債權人模式。指網貸平臺線上下尋找借款人,通過超級債權人的形式完成投資、借款。超級債權人再通過發起債權轉讓申請的形式完成借貸。該種模式多見於之前的車貸平臺,一般來説也屬於被整改範疇。
三是與金融産品相關的債權轉讓模式。該模式的平台資産為金融資産,是相關監管辦法中主要提及禁止的模式。
廣州一家網貸平臺負責人表示,雖然目前還沒有下發正式文件,但個人債權轉讓有條件展開或將對網貸平臺産生一定的影響,“債權轉讓關係到平臺的流動性,出借人資金流動性受到限制,勢必降低平台中長期標的吸引力”。
業內專家表示,債權轉讓受限意味著網貸平台資産項目將大幅減少,對以收取銷售費、服務費為主要盈利點的平臺來説,盈利難度或將進一步加大,對於債權轉讓規模佔比較大的平臺來説影響更大。
此外,以定期理財計劃為例,其大多有固定投資期限。由於不同投資人的進入與退出時間不同,而投資標的在一段時間內確定,投資人的進入與退出必然要通過債權轉讓的形式進行。因此,個人債權轉讓被限制還將影響定期理財計劃以及網貸活期産品。
儘管存在上述因素,但從整個網貸行業來説,影響有限。網貸之家選取全國1502家平臺為樣本測試,統計顯示,2017年6月樣本平臺累計成交量約為2238億元,除去債券轉讓以後,累計成交量約為2021億元,佔比為90.32%。與此同時,樣本平臺除去債券轉讓外,成交量走勢在今年前6個月也略有上升。可見,在全國網貸行業中債轉規模有進一步縮小的態勢。
“從債權轉讓現有規模看,即使被限制,對於整個行業的影響也不會太大。”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曉俊表示,債權轉讓作為網貸行業發展過程中的一種創新模式,在其風險不大的情況下,投資人間的債權轉讓有其合理性。而對於借款期限較長的標的,投資人可能會避而遠之,這樣或將引發其他風險。
(責任編輯: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