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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網貸“監管靴子”亟待落地

  • 發佈時間:2014-11-04 00:43:17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陳瑩瑩  責任編輯:胡愛善

  P2P網路借貸(個人網路借貸)行業發展迅猛,已無法讓人再將其視作“草根”。目前,P2P網貸行業主要監管部門已較明確,行業監管細則在起草制定過程中,但“監管靴子”遲遲不能落地,不利於P2P網貸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P2P網貸要徹底告別“野蠻生長”,亟需儘快出臺完善的、適度的監管細則。

  數據顯示,10月P2P網貸平臺成交量達268.36億元,環比增長2.30%;成交量過億元的平臺達51家,較9月新增6家。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數十家P2P網貸公司得到資金青睞,平均每家約2000萬美元。這些大手筆資金,不僅有PE、VC等風險投資,還有來自傳統産業的實體資本,甚至不乏境外資本大鱷的身影。

  種種跡象表明,P2P網貸行業將延續高速發展態勢。業內人士預計,今年P2P網貸行業交易規模保守估計將超2000億元,至少是去年的兩倍。更有樂觀者稱,P2P網貸行業潛在規模空間有數十萬億元。

  上述數據不禁讓人深感擔憂:尚未納入有效監管體系的P2P網貸行業還能“飛奔”多遠?長期以來,P2P網貸行業發展始終與問題平臺、倒閉、跑路等負面字眼聯繫在一起,市場對“野蠻生長”的質疑聲從未停止過。此種擔心並非空穴來風:數據顯示,僅10月,新上線P2P網貸平臺71家,其中的問題平臺就有35家。

  作為傳統金融模式的補充,P2P網貸行業在一定程度上為傳統金融産品和服務尚難完全覆蓋的小微、“三農”等領域提供了及時的金融服務和支援。在國民財富日益增加且投資理財渠道較為欠缺的背景下,P2P網貸不失為一條新型理財投資渠道。

  監管部門不應放任其“野蠻生長”,否則P2P網貸行業極有可能過早進入“衰退期”。目前,各相關部門對P2P網貸行業監管已達成一定共識,相信監管細則會圍繞下面幾個重點展開。

  首先,P2P網貸行業應有一定門檻,包括註冊資本、高管人員從業資格、風控機制等。

  其次,監管細則應對P2P網貸平台資金託管作出明確要求和規定。投資人資金應進行獨立的、第三方託管。如條件允許,可參照金融機構引進正規的審計機制,堅決不能觸碰非法集資、非法吸儲的“紅線”。

  再次,目前P2P網貸問題平臺、跑路平臺頻現,與不透明的運營機制有極大關係。因此,P2P網貸平臺應制定完善的、合理的資訊披露機制,不僅應做好風險評估、風險提示和投融資限額的規定,還應向市場披露自身管理和運營資訊。

  最後,對P2P網貸平臺來説,嚴格自律、合理定位非常重要。P2P網貸平臺應明確既不是信用仲介機構也不是交易平臺的定位,而只是資訊撮合平臺,不能建立資金池。P2P網貸平臺應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定位於服務小微等實體經濟領域,切勿沉迷于高風險、高杠桿的資金遊戲。

  同時,監管部門亦不必對P2P網貸行業“嚴防死堵”,也不一定要採取同金融機構一樣的牌照制度。適度而有效的監管既不會人為造成“制度紅利”,也不違背網際網路的創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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