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先生"團購理財引質疑 違背理財品風險匹配原則
- 發佈時間:2014-08-14 01:55:07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孫朋浩
近日,打破銀行理財産品5萬元起購門檻、最低1元以團購形式銷售多家銀行理財産品的“錢先生”團購理財網引起業界關注。不過,這家聲稱100%保證資金安全的網站卻未能得到銀行認可,渤海銀行、北京銀行等銀行紛紛發佈聲明,撇清與“錢先生”之間的關係。昨天,“錢先生”給京華時報記者發來正式回應稱,“錢先生”平臺並不是作為銀行理財産品的代銷渠道,而是基於用戶的合法授權委託,代用戶執行其指定的銀行理財産品的購買動作。
目前,這家網站仍然在高調代理銀行理財産品,但有專家指出“錢先生”團購理財或違背理財品風險匹配原則,且消費者無法確認資金流向。
□事件
團購理財最低1元
銀行銷售自家的理財品早已經被老百姓所熟知,然而,最近,一家名為“錢先生”的網站卻玩起了對銀行理財品的“團購”。
京華時報記者在“錢先生”網站上看到,該網站正在銷售的産品包括40家銀行約90款理財産品,涉及銀行包括天津銀行、南京銀行、浦發銀行和包商銀行等。
以同一款産品為例,“錢先生”網站所售的理財産品預期收益率與銀行渠道給出的投資收益基本一致。但該網站最大的賣點在於將原本起購門檻為5萬元、10萬元甚至更高的理財産品,以“團購”的形式讓散戶分散購買,起投金額甚至只需1元。
另外,京華時報記者還注意到,與普通銀行官方理財産品銷售渠道不同,該網站可跨行購買理財産品,除了可以用工行、農行、建行、招行、浦發等多家銀行網銀支付外,“錢先生”還支援一些第三方支付平臺付款。
據了解,“錢先生”網站每天會推出2-3款理財産品1元起購,主要是把全國各地用戶較少的資金集合起來,通過公司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以該法人代表名義去做風險測評、面簽和購買理財産品。投資者委託“錢先生”理財,投資者將獲得“錢先生”的委託理財電子合同。然而,並不是所有理財産品都是1元起售,大多數高收益率的産品起售價都在5萬元甚至10萬元。
□聲音
投資者:就是圖額度小
“錢先生”理財有一個投資者交流QQ群,有專職的客服在裏面為投資者介紹許多優惠活動。就在本週一,京華時報記者在QQ群中看到,錢先生客服發佈消息稱:“中秋佳節臨近,掌櫃的再次決定:8月13日起,購買普通銀行理財産品,領預期收益10倍的本金券,同樣申購成功自動到賬。”
在解釋與在銀行買理財産品的區別時,客服人員接受記者以客戶身份諮詢時表示:“産品沒有區別,你最終購買到的産品就是銀行的理財産品,服務方面是有區別的,我們支援跨行購買,銀行不支援。”
打開“錢先生”官網可以看到,網頁中“高收益”的“銀行理財産品1元起跨行購”標識格外引人注目。一位投資者告訴記者,其4月中旬通過招行網銀賬戶在“錢先生”平臺購買了一款理財産品,購買額度為10000元,到期本金和收益是直接返回到其“錢先生”賬戶裏,可以提現,但是其沒有提現,而是直接繼續投資了,目前還沒到期。這位客戶購買的産品收益比貨幣基金略高一點。申購成功後系統有個回執:“在‘錢先生’購買理財産品主要是圖額度小,比較方便。”
銀行:否認與錢先生有合作
京華時報記者日前以客戶身份諮詢“錢先生”客服人員購買産品相關事宜時,其回應稱,産品都是跟銀行合作,投資者如要購買相應産品,須先註冊虛擬賬戶,將銀行借記卡資金轉入該網站的賬戶,遞交以後,由該網站集合要購買這款産品的資金統一認購。
“錢先生”官網顯示,該網站目前正在銷售的理財産品,包括中國銀行、北京銀行、齊商銀行、渤海銀行、南京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交通銀行、平安銀行、廣發銀行等。
然而,多家銀行均否認與“錢先生”網站存在合作關係。上周,齊商銀行發佈了一則關於“錢先生”網站擅自銷售該行理財産品的聲明。齊商銀行表示,從未授權“錢先生”網站銷售理財産品,從未與其開展任何形式的合作。就在7月底,渤海銀行也通過微網志等渠道發表聲明撇清與錢先生之間的關係。
7月29日,渤海銀行在其官網上表示,該行今年推出的“添金寶”遭冒名代銷:一個名為“錢先生”的網站宣稱,其活期理財産品全面升級,“餘額寶將替換為渤海銀行的添金寶”。渤海銀行稱,該行從未與“錢先生”網站開展過任何形式的業務合作,亦從未授權任何第三方機構代辦“添金寶”業務或銷售理財産品。
與此同時,京華時報記者查閱銀行官方網站發現,早在去年底今年初,北京銀行、廣發銀行、中國銀行等就曾發佈聲明,否認與“錢先生”存在合作關係。
□回應
錢先生:我們與客戶是委託關係
當京華時報記者以客戶身份諮詢“錢先生”工作人員表示疑惑時,工作人員表示,他們這個平臺相當於團購,是代購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的新模式。“你在錢先生平臺購買理財産品,由錢先生幫你完成後續的理財服務。”
針對銀行紛紛否認合作關係,“錢先生”昨天給京華時報記者發來正式回應稱:“注意到部分銀行發佈聲明稱未授權‘錢先生’平臺代銷其銀行理財産品,對此,我們認為是對‘錢先生’平臺業務模式可能存在誤解所致。”
“我們完全理解銀行作為免責需要而發佈的聲明內容,然而,‘錢先生’平臺並不是作為銀行理財産品的代銷渠道,而是基於用戶的合法授權委託,代用戶執行其指定的銀行理財産品的購買動作,這並不違反法律規定,同時,法律也未禁止理財産品的委託購買行為。因此,‘錢先生’平臺是在得到用戶充分授權情況下,代用戶執行了相應的購買動作。”
“錢先生”回應稱:“另一方面,基於‘錢先生’平臺完全客觀、精準的搜索引擎系統,可以完全避免傳統人工櫃檯模式的資訊不對稱以及産品誤解等情況的發生,因此,實際上銀行方面可以完全放心。後續相關的解釋溝通工作我們會持續進行。”
記者在錢先生網站上看到,常見問題中就有關於“錢先生是在代銷銀行理財産品嗎”的疑問。對此,該平臺負責人張岩昨天對京華時報記者表示:“我們是一種創新的搜索引擎加代購模式,並不是所謂的代銷。”張岩稱,平臺是去年9月份上線的,目前投資方包括盛大在內的多家投資機構。
□觀點
違背理財品風險匹配原則
團購理財的形式雖然能降低投資門檻,但其安全性、合規性問題一直飽受質疑。根據銀監會《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管理辦法》,客戶購買理財産品應經過風險評估、與銀行簽署理財協議等基本流程並通過銀行正規銷售渠道。監管部門也始終強調風險匹配,將合適的金融産品賣給承受能力匹配的投資者。
但是“錢先生”這種網站將原本門檻為5萬元、10萬元的産品進行“分拆零售”,或許會讓許多風險承受能力不高的投資者購買了不適合的産品。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對京華時報記者表示,根據銀監會規定,客戶首次購買理財産品,需在銀行櫃檯做風險評估、簽署理財協議。監管部門強調風險匹配,即投資者不能購買高於其風險評級等級的銀行理財産品。而這種代銷機構對投資者並不做任何風險測評,投資者可以隨意選擇其平臺上的任何理財産品,已經違背了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的風險匹配原則。
“更重要的是,投資者組團購買銀行理財産品,實際上與銀行簽署購買理財産品協議的是‘代銷機構’,投資者與銀行之間根本沒有發生任何的投資理財關係,如果理財産品出現問題,投資者很難維權。”郭田勇説道,“投資者將資金劃至該網站虛擬賬戶,購買産品後就無法跟蹤、確認資金去向,這就存在很大風險。”
根據銀監會2011年8月公佈的《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管理辦法》,風險評級為一級和二級的理財産品,單一客戶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並且客戶首次購買理財産品前要在銀行網點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商業銀行對理財産品的銷售也不能進行任何委託和外包。
根據“錢先生”官網上的資訊顯示,今年3月底,“錢先生”獲得了金融資訊服務資質,但這並不意味著該網站有賣理財産品的資質。
京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柏高原律師告訴京華時報記者,錢先生等網站代銷理財産品的資質存在問題,而核心則是理財産品代購的名義歸屬問題。如果是以網站的名義來進行銀行理財産品的委託代購,則需要相關的審批資質。而如果是以個人的名義,則存在很大的道德風險,如果理財産品出現問題,投資者很難維權。
柏高原律師認為,從錢先生與消費者之間的合同關係來看,如果合同中雙方體現的是類似于借貸關係而非委託代理關係的話,那消費者所要面對的風險將會非常大。而如果錢先生網站的賬戶出現問題,則整體資金將會被凍結,所導致的結果是所有消費者的利益受到影響。因此,柏高原律師建議,對於錢先生等網站所銷售的“1元團購理財”等産品,應該持慎重的態度,畢竟現在這些網站仍處於無監管的狀態。如果發生糾紛,消費者首先要確定合同是否有效,其次採取合理的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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