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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神工拍賣公司盜用工藝美術大師名號制假售假

  • 發佈時間:2014-09-05 09:03:40  來源:新民晚報  作者:房浩  責任編輯:畢曉娟

  冒充大師名號製作的三流玉雕作品,居然在拍賣會上高價成交,而拍賣公司事後卻回應:自己只管拍賣,不問真偽!近日,中國工藝美術大師吳德昇致電本報,反映有不法分子打著他的幌子,公然制假售假,但拍賣公司卻憑藉法律上的免責條款對拍品不聞不問。

  偽造玉雕公然拍賣

  吳德昇告訴記者,他自1975年開始從事玉雕工作,至今已近40年,曾被國家發改委授予國家級工藝美術行業中最高榮譽稱號“中國工藝美術大師”,創作的作品也屢獲大獎。

  今年6月,吳大師從朋友處得知,上海神工拍賣有限公司在虹橋古玩城舉辦了一場當代玉石雕刻名家精品拍賣專場,其中就有一件他的作品。吳大師很好奇,便找來該場拍賣會的宣傳冊查閱,結果發現0237號拍品《舞女》標明的作者就是他。“我當時就傻眼了,因為我根本沒創作過這件作品,他們分明是在弄虛作假嘛!”吳大師後來仔細觀察了這件拍品,雕工在行業內最多屬於三流級別。隨即致電神工拍賣有限公司詢問緣由,但對方解釋稱,拍賣公司只負責接受委託人的請求進行拍賣,對於拍品的真假並不承擔鑒定責任。

  對於這樣的説法,吳大師不以為然,“作品造假,製作人和委託人固然可恨,但拍賣公司作為中間人,理應對拍品進行把關!”吳大師據理力爭,但對方始終不願認錯,最後索性不接他的電話了。據了解,這件拍品最終以130萬的價格成交。

  免責條款助長造假

  記者隨後在網上找到了上海神工拍賣有限公司的拍賣規則,其中第一章的第四條確實寫有“本公司對拍賣品的真偽及品質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有了這樣的規則,拍賣公司是否就可以置身事外呢?上海市新文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富敏榮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拍賣人、委託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富敏榮説,這項免責條款的存在,維護了拍賣公司的利益,但客觀上卻助長了造假者的歪風邪氣,從而導致拍賣市場上贗品氾濫。不過,隨著拍賣市場上類似的糾紛越來越多,這條法律如今也備受爭議,不少法律界人士就提出,應當修改拍賣法,明確拍賣公司作為受委託的一方,有義務對拍品的真偽進行鑒定。

  上海誠勤律師事務所的王風雲主任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嚴格執法打擊侵權

  為了弄清事實真相,連日來,記者多次致電上海神工拍賣有限公司,但令人不解的是,工作人員每次都信誓旦旦地稱會將情況上報領導後,儘快給予答覆,可截至發稿時,記者仍未得到拍賣公司的任何回應。通過其他渠道,記者了解到,這家神工拍賣公司是由上海海派玉雕協會創辦的以玉石拍賣為特色的新公司,就其專業背景而言,並不缺乏鑒定力量。

  據上海寶玉石行業協會介紹,近年來隨著玉雕收藏行業的蓬勃發展,類似的盜用大師名號、公然制假售假的案件也層出不窮,每年涉案金額高達上億元。這些現象歸根到底,還是經濟利益在作祟,許多不法分子利欲熏心,為了牟利完全無視法律法規,肆意侵犯智慧財産權,嚴重擾亂了行業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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