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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拾文物上交獎500:若再撿到絕不上交

  • 發佈時間:2014-12-05 10:33:15  來源:人民網  作者:蒲曉旭  責任編輯:畢曉娟

李磊撿到的戰國青銅劍 李磊同事供圖

  李磊撿到的戰國青銅劍 李磊同事供圖

李磊講述,當時就是在這裡搗土時發現了埋藏在下面的青銅劍 攝 法制晚報記者 蒲曉旭

  李磊講述,當時就是在這裡搗土時發現了埋藏在下面的青銅劍

  在撿到青銅劍的車間見到同事,25歲的李磊有些尷尬。一個多月前,這位陜西丹鳳縣的小夥在上班時撿到一柄青銅劍,隨後交給文物部門,為此獲獎勵500元。但他很快因同事的一片議論而陷入糾結,“獎這點錢太寒酸了,不交吧,又犯法”。

  與他有同樣遭遇的還有陜西洛南縣農民雷軍政。他在前不久將一把三年前挖出的石斧上交,因而獲獎100元。但村裏有關他“傻”的議論卻讓他和家人抬不起頭,“我也覺得自己太傻了”。

  在“文物屬於國家”的法律底線之上,嘲諷文物上交者“傻”的言論著實有待商榷。而以獎金多寡權衡文物上交與否,與文物交易的投機心理似乎並無本質差異。

  當《法制晚報》記者與當事人面對面交流時,他們的表情中充滿了上交文物後被輿論所裹挾的糾結與無奈。

  上交戰國青銅劍

  “500元獎勵太寒酸了”

  對話人物

  李磊,25歲,陜西省商洛市丹鳳縣鐵峪鋪鎮寺垣村人,陜西丹鳳龍橋水泥廠上料工,青銅劍上交者。李磊坦言,自己已被上交青銅劍後所得的500元獎金傷及自尊,“再撿文物,絕不上交”。

  《法制晚報》(以下簡稱法晚):青銅劍是如何被發現的?

  李磊:今年10月27日淩晨夜班時,我在上土料過程中發現一個長長的玩意兒。起初以為是木棍或玩具,就從土裏刨出來,放一邊繼續幹活。下班後我把它帶回宿舍,同事查了一下,説是青銅劍。我想既然是文物,那就是國家的嘛。

  法晚:同事們對這把劍是什麼反應?

  李磊:起初只有三個人知道,但很快就傳開了,都説我發財了,可能不在廠裏幹了。還有同事出價十萬讓我賣給他,我堅決不賣。如果賣的話,他很可能就賣給黑市。如果查出來追究我的責任,我不就完了?

  法晚:主動上交青銅劍,是基於什麼考慮?

  李磊:一方面是國家法律的要求。另一方面如果不交,也擔心人身受到威脅。所以我在28日就把它交給丹鳳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了。

  法晚:在上交時,你對獎勵有過期許嗎?

  李磊:當時我想著起碼也得給我獎勵個兩三千元吧。哪知後來給了我500元和一個證書。後來經文物部門建議,廠裏也給我獎勵了500元。

  法晚:你知道網上有關這件事的評價嗎?

  李磊:評論我沒看,有同事告訴我,網友都説我笨,500元還不夠買身衣服。同事們也説我傻,如果換成他們,就立馬帶走文物,不在廠裏幹了。還有同事勸我去打官司,我説打什麼官司,文物本來就是國家的。

  法晚:你怎麼看自己的行為?

  李磊:我覺得不傻。別人怎麼説我不在乎。因為我是在尊敬文物,我現在也不後悔,上交文物是對的。

  法晚:家人對這件事是什麼態度?

  李磊:父母妻子也説我笨。他們的意思是,如果當時我拿回去的話,就立即聯繫人在古玩市場買個假的,如果有人來查,就把假的交上去。我説不行,這是犯罪。

  法晚:網友、同事和親人都這麼説你,感到委屈嗎?

  李磊:他們説我無所謂,就是這500元獎勵太寒酸了,把人的自尊心傷了。

  法晚:如果下一次再撿到文物,你還會主動上交嗎?

  李磊:絕對不會再交了,哪怕是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上交了。可是不交的話,萬一有人舉報,警察會來追究法律責任。所以放在家裏也不是,上交也不是。

  法晚:關於獎金你是否還有所期待?

  李磊:現在有時候下班之後,晚上過了12點都睡不著。我就想著多少再補發一些。

  “500元獎金是能力所限”

  對話人物

  姚虎山,丹鳳縣文廣局局長。在他看來,500元獎勵已出自辦公經費,在有關獎勵的界定上,法律還可以更細一些。

  法晚:青銅劍屬於什麼年代的文物?

  姚虎山:目前尚未鑒定,只是初步認定出自戰國時期。青銅劍現在仍在文化市場執法大隊,準備近期向丹鳳縣博物館移交。

  法晚:對李磊獎勵的500元出自哪?又是如何定下的?

  姚虎山:國家對上交文物沒有專項資金,這500元是執法大隊的辦公經費。文物保護法規定,發現文物及時上報,使文物得到保護的,由國家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但到底該獎多少錢,法律沒有規定。之所以獎勵500元,則是根據我們的能力考量的。

  法晚:作為縣級文物部門,是否感覺現行法律稍有滯後?

  姚虎山:我們覺得文物保護法還應該再往前走一步。在一些行為的界定上,應該更細一點。是否該獎、該怎麼獎、獎勵多少,可以通過立法或司法解釋,由文物的等級,來界定獎勵的力度。

  法晚:因為獎金,是否會影響到很多人上交文物的積極性?

  姚虎山:這種情況是存在的,但我們不能為此而放棄了法律的底線。對我們來講,還是加強宣傳,提高群眾上交文物的意識,同時加強執法力度,對撿到文物不主動上交的,依法處理。

  法晚:李磊希望能再補發一些獎勵,文物部門是否會對此考慮?

  姚虎山:對我們而言,獎勵就到此為止了。

對於全村人議論侄子上交文物太傻,雷軍政的叔叔雷雲生感到很無奈 攝 法制晚報記者 蒲曉旭

  對於全村人議論侄子上交文物太傻,雷軍政的叔叔雷雲生感到很無奈

雷軍政上交的西周石斧 攝 法制晚報記者 蒲曉旭

  雷軍政上交的西周石斧

  上交西周石斧

  “後悔了,100塊太少”

  對話人物

  雷軍政,40歲,陜西省商洛市洛南縣寺坡鎮何村村民。雷雲生,57歲,洛南縣寺坡鎮何村村民,雷軍政的叔叔。因上交西周石斧,他們被文物部門獎勵100元。村民都説他倆傻,這讓他們十分後悔。

  法晚:石斧是如何發現的?

  雷雲生:是雷軍政在2011年3月耕地拉犁時發現的,在旁邊還發現了一些骨片。我跟他説,等半年咱叔侄倆就把它拿到河南電視臺的鑒寶節目,讓人給鑒定下這是什麼東西。但是因為沒錢,後來一直沒去。

  法晚:如果被認定是文物,是不是就不打算上交了?

  雷雲生:即便是文物,咱還是不能賣給私人,還要上交國家,但是得知道這是個什麼東西。

  法晚:既然要上交,為什麼會把石斧在家裏放了4年?

  雷軍政:剛撿到時,我讓鄰居給我看過,對方説這是現代的一個玩意兒,不值錢。所以我就一直在家裏擱著。有個當地的小販來買,出300元,我沒有賣。我當時也搞不清楚這到底是啥,想讓別人給我看一下。後來消息傳開了,洛南寺坡鎮文化站站長到府來了,看到這個石斧就拿走了。文化站的人打電話把我叫出去,在路邊給了我100塊錢。

  法晚:這件事網上的評論你知道嗎?

  雷軍政:網友評論説傻,就是有點傻,但我也管不了那麼多吧。

  法晚:你後悔嗎?

  雷軍政:怎麼不後悔,肯定後悔,獎100塊太少了吧。

  法晚:下次再撿到文物還會不會上交?

  雷軍政:肯定會交的,文物是屬於國家的。

  雷雲生:只要是文物,就必須交給國家,不能賣給販子。但這回獎勵太少了。

  法晚:村裏人現在怎麼議論這件事?

  雷雲生:村民們議論很大,全村幾百人成天議論這件事,讓我們一家子都抬不起頭,都説我們一家人腦子有問題呢。就連我在離家四五十里的洛南縣靈口鎮幹活,那裏好多人也在説我們笨。像這樣的情況,以後撿到文物,誰還會上交?

  法晚:面對這樣的議論,你回應他們嗎?

  雷雲生:我沒法回應,只感覺自己太傻了。雷軍政知道許多網友都在議論他,説他腦子不夠數。他前幾天晚上還給我打電話,説這事情把他氣哭了,心情很不好。

  對話人物

  張小兵,洛南縣博物館館長。其表示石斧價值有限,如能在第一時間上交,獎金或不止百元。

  法晚:這柄石斧屬於什麼年代?現在存放在哪?

  張小兵:石斧是西周時期的生産工具,目前存放在洛南縣博物館,將來會登記造冊,記入國家文物。

  法晚:這100元獎金是否出自洛南縣博物館?很多網友都在問,為什麼只有100元?

  張小兵:這筆錢出自洛南縣博物館。由於發現石斧時沒有第一時間上報,其埋藏環境、歷史資訊都沒有了,它僅僅是一件西周時期的生産工具,只能證明那個時代有先人在那裏生産生活,其價值是有限的。

  法晚:是否可以理解為,如能早點上交,獎勵金額可能會多一些?

  張小兵:也許還是100元,也許能夠多一些,但多一些的可能性更大一點。

  法晚:很多網友都在質疑100元獎勵是否過少,並且會打擊公眾發現文物後上交的積極性。

  張小兵:目前爭議的焦點就是獎勵太少,但國家沒有統一標準。那麼10塊錢屬物質獎勵,50塊錢也是物質獎勵。如果有一個條例規定應該獎多少錢,文物部門就好操作了,公眾也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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