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官窯曾燒制內造瓷器 偷發往民間銷售(圖)
- 發佈時間:2014-11-03 08:42:2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田燕
清末官窯曾燒制“內造”瓷器 偷發往民間銷售
封建時期的法律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就拿燒造瓷器來説,“官窯”的瓷器老百姓就不能使用,窯場也不能私自出售,否則就是“違逆”、要殺頭。可是服務於皇權的“官窯”也並非完全不計盈虧,它們也時常因為資金不足而難以經營。為謀求生計,官窯廠鑽法律的空子,燒造出一種署款“官窯內造”的瓷器,偷偷發往民間銷售。
筆者就藏有一隻底款落“官窯內造”礬紅印的彩瓷,它器型規整,畫面清晰,胎白質密,釉面白而平整。關於“官窯內造”説法眾多,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它出現在清末,流行於民國初年。據筆者了解,其出現該款的原因可能如下:官窯廠為了下撥資金不足而向市場出售産品來貼補空缺,撈取外快,“官窯內造”應該是官窯廠為了與上交的官品區分所寫的特殊款。這個時期款中的兩字“官窯”或者一個字“官”缺筆畫,大概是為了害怕上面的檢查或者被別人抓住把柄而故意所為。
一般來説,“官窯內造”的品質還是比較上乘的,或者説比不是這個款的同類産品的要好。“官窯內造”瓷的作者巧妙地使用“官窯”這個品牌,以便提高産品的身價、吸引買主。總的來説,老百姓還是從官窯廠的“違逆”中得到了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