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打3歲女兒致其昏迷 稱自己從小也被這樣教育
- 發佈時間:2016-04-08 08:52:37 來源:中國青年網 責任編輯:胡愛善
在和記者對話過程中,夏某忍不住哭泣:我以為沒問題,到現在才知道是不對的
今年1月20日,慈溪慈林醫院收治了一個昏迷的3歲女童。
帶孩子搶救的生父鄧某稱孩子因溺水昏迷,後因傷勢太重,孩子被轉至杭州兒童醫院搶救;經檢查,孩子身上傷痕纍纍,生父改口説是自己毆打孩子所致。1月22日,慈溪警方官方微網志通報,女童係被繼母夏某故意傷害,事件出現反轉。
時隔兩月有餘,昨天一早,記者驅車前往慈溪市人民法院,旁聽了此案整個庭審過程,見到了被告夏某。
□通訊員 魏溪 記者 朱琳 文/攝
站在被告席上的繼母
孩子繼母站在庭上,不斷抽泣自願認罪
昨天的夏某,被帶上被告席時,她邊走邊哭。
1.5米左右的個頭,白色毛衣、藍色牛仔褲、黑色運動鞋,配上bobo頭,白凈的皮膚,看上去稚氣未脫。
這家人的關係,有些複雜:
24歲的夏某已有3個孩子,1個兒子2個女兒,均與前夫(未領證,有同居生活關係)所生,目前由前夫撫養。
遭受故意傷害的女童,叫蕾蕾(化名),是夏某的繼女,係其現任丈夫鄧某(于2015年4月領證結婚)與前妻(實際也未領證)的女兒,2013年3月出生。
2014年2月,蕾蕾的生母因家中反對,離開了家。
2015年夏天,在夏某提議下,鄧某夫婦倆把原先寄養在貴州親戚家的蕾蕾接到慈溪附海撫養,一家三口暫住附海鎮南圓村出租屋內。
用夏某的話説,如果對蕾蕾不好,她也不會主動提出接她來慈溪,之所以打孩子,是因為“自己情緒暴躁,衝動起來沒有控制住。”
“對被起訴內容是否有意見?”
“沒有。”
“是否自願認罪?”
“是。”
“對犯罪事實有什麼要辯稱的嗎?”
“沒有。”
法官和夏某一一對話、確認。
庭審中,夏某的聲音很輕,期間伴隨著不斷的抽泣,捏在手中的紙巾也浸透了。
因孩子尿床動手,醫院覺察異樣報警
如果可以,夏某不希望再想起那天的事情。
1月20日清晨7點許,3歲大的蕾蕾尿床,弄濕了褲子和被褥,而就在頭天晚上,孩子也尿過床,夏某已經整理乾淨了。
因為曾多次跟蕾蕾説過,要上廁所了一定要告訴媽媽。這次又尿濕了,夏某情緒上來了,讓蕾蕾不著衣褲,站在臥室床邊。
蕾蕾哭鬧不止,夏某順手拿來晾衣架、手機充電器數據線等,抽打蕾蕾,導致蕾蕾體表挫傷。
隨後,夏某給蕾蕾穿上衣服,並讓她自行穿好褲子和鞋子,因蕾蕾一直沒有穿上,繼續不斷啼哭,夏某便抱起她,火一大,重重把孩子摔向屋裏的塑膠儲物箱,致使蕾蕾跌落,額頭著地受傷。
36釐米高的儲物箱,蓋子、箱體都有不同程度裂縫,蕾蕾半昏迷,這時候夏某急了,趕緊給在廠裏打工的鄧某打了電話。
之後,夫婦倆把孩子送往慈林醫院。
起初鄧某稱,孩子因溺水所致,但護士發現除了下半身,其他部分都是幹的,在檢查時又發現蕾蕾肚子、手臂上有很多傷痕,鄧某又解釋,説頭部的傷是從水裏救上來時磕的,而身上的傷則是因為女兒不乖,他用晾衣架打的。
因情況十分緊急,蕾蕾被送往慈溪市人民醫院搶救,途中120救護車駕駛員撥打了110報警。最後,蕾蕾又轉至杭州兒童醫院搶救。
親戚醫生鄰居都作證,被判拘役五個月
經法醫人體損傷程度鑒定,蕾蕾外傷致蛛網膜下腔出血,構成輕傷二級;
外傷致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平方釐米以上,構成輕微傷;
外傷致體表挫傷面積15.0平方釐米以上,構成輕微傷。
在法庭調查階段,有包括鄧某夫妻倆的親戚、鄰居、120急救中心的醫生、醫院護士等證人證詞顯示,此事發生前,夏某也曾用晾衣架、數據線抽打孩子,事發時,蕾蕾一直啼哭:“不要打了”。
1月18日、1月19日下午,夏某買菜回家發現蕾蕾尿床,也在廁所進行了抽打。
對此,在法庭辯論階段,夏某低著頭,少言,對事實沒有異議,也沒有提出新的證據。
因案發後,被害人父親鄧某出具了諒解書,且夏某有自首情節,承辦此案的方法官根據法條,判決被告夏某犯故意傷害罪,拘役五個月。
和這對夫妻聊聊
為何會下此狠手?
繼母:我從小就是這樣被教育的,到現在才知道是不對的
9:45許,審判結束,此時的夏某已淚流滿面。
經過允許後,記者在法院羈押室,和她面對面做了交流。
夏某説,之前的3個孩子,都是自己帶的,卻沒有一個像蕾蕾這樣容易尿床。
她和鄧某也帶孩子去看過醫生,蕾蕾有別於一般小孩,比較內向,不活潑,醫生説,可能孩子心裏恐懼,不敢在需要上廁所的時候叫爸爸媽媽。
夏某説,她叮囑了孩子好多次,但尿床現象一天比一天嚴重,有時一天會拉好幾次。
“我並不想打她的,她叫我‘媽媽’,被我帶著去廠裏打工時,也會自己玩,不吵不鬧,感情也還好。我就是脾氣差,衝動,她一尿床,我就生氣。”
在夏某看來,比起自己的經歷,蕾蕾還算幸運了,她不覺得,用晾衣架、數據線抽打的教育方式是不對的。
夏某的媽媽在她一歲半時就去世了,之後分別在叔叔、舅舅、姑姑、奶奶家寄養過,也被爸爸帶去後媽家住過,但時日都不長,始終飄忽不定。
“3歲時,腳被後媽打斷了;吃剩的菜給我吃;下大雪時,後媽讓我去割草、背柴,讓我睡在外面好幾個小時……”
“我打完她,還會心疼,我不是真心對她不好,可後媽打完我,還讓爸爸把我趕走。”
因為一直寄人籬下,到小學三年級,夏某就輟學了。
之後,她跟隨一個大她9歲的男人生活,有了3個孩子,只是過了幾年,男人開始家暴,受不了的夏某只好逃離。
2014年,她通過QQ認識了鄧某,正巧此時鄧某也已單身,兩人第一次見面後就決定在一起,之後生活一直挺和諧。
去年4月,兩人決定領證結婚,並接回蕾蕾一起生活。
“如果不喜歡她,我就不會讓老公接過來了。她別的都挺好,就是大小便不好。”
“我不是故意要打她那麼兇,一週會打一兩次,因為自己從小就是這樣被教育的。”
一邊説,夏某一邊又哭起來了:“我,我以為沒問題,到現在才知道是不對的。”
對於法庭的審判,夏某也沒有異議:“這個結果,我會去承受,可以讓我在裏面反思。”
“你怎麼看看待‘媽媽’這個稱呼?”記者問她這個問題,夏某聽後眼淚刷刷往下掉,“刑滿結束後,如果他們能接受我,我就會好好對孩子,會去改變自己。”
當初為什麼説是自己打的?
父親:為了保護老婆啊,她是後媽,傳出去她抬不起頭做人了
之後,記者見到了鄧某,庭審時,他也去了現場。
“我去聽了,看到她了,離開法院後,去看守所給她送了衣服和錢,讓她用。”鄧某説,婚後兩人感情一直不錯,發生這樣的事,他也很難過。
鄧某説,自己大妻子9歲,夏某肯跟了他,已經很知足,也沒給她過上好日子,生活一直挺拮據。
“當初怎麼想到找溺水的藉口?”記者試圖聽聽他的想法。
“沒辦法,為了保護我老婆啊!”
“剛開始以為瞞得過去,但被發現後,決定還是自己攬過來,這樣的話,對她會好一些,我畢竟是親生的,就算別人知道也沒太大關係,但她是後媽,傳出去她抬不起頭做人了。”
鄧某一直強調,他肯定妻子不是真心想打女兒的,因為一直在貴州山區,妻子也不太懂法,孩子尿床了,她急了,就打了,只是教育方式不對。
“我從一開始到現在,都沒真的怪過她,女兒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她買的,我現在問女兒想不想媽媽,她都會説很想。”
記者了解了蕾蕾的近況,在杭州兒童醫院治療9天后,蕾蕾順利出院。鄧某説,現在孩子身體很好,沒有任何問題,目前寄養在貴州的嫂子家。
鄧某在附海待了13年,目前在一家電器廠做車間工人,每個月收入2000多元,正因為手頭緊張,他考慮等夏某刑滿釋放後,今年下半年一家人回老家去生活。
“我能承擔下來的,就多承擔一些,女兒下半年也打算給她上幼兒園了,我會等老婆回來,好好過日子,接受她。”鄧某對記者説。
(現代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