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女子冒充90後騙婚:若給我2萬 我就以身相許
- 發佈時間:2015-11-27 16:02:56 來源:浙江線上 責任編輯:胡愛善
一個80後女子,冒充90後,編造悲慘身世,拿“以身相許”當誘餌,騙取單身漢的心和錢。近日,龍灣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其中詳情,且聽老師伯慢慢道來,這正是:
編造身世惹人憐,
單身男子遇婚騙;
以身相許為兩萬,
一朝被捕入牢監。
被告人陳某(女,33歲,杭州人)案發前在溫務工,今年8月初,陳某通過微信認識了40多歲的單身漢林某。兩人聊天過程中,陳某謊稱自己只有25歲,併發了一張假的身份證給林某看。林某信以為真,追問起了陳某的身世,陳某便隨意編造謊言,自稱是貴州人,有過一段婚史,母親不幸得癌症死去,家中負債纍纍,如果有人肯出2萬元給她救濟家裏人,她就願意以身相許。林某一聽,便有了與陳某在一起的想法。沒過幾天,兩人相約見了面。
8月29日下午,兩人再次見面時,林某提出發生性關係,陳某則提出要先收到錢才能辦事。林某便馬上到附近的銀行取出了2萬元現金交與陳某,當天還帶著陳某見了親戚。當晚,兩人發生了性關係。讓林某意想不到的是,待他熟睡後,陳某卻拿著自己的行李悄然離開了,還在微信上將林某拉黑並拒接來電。次日早上,林某發現自己被騙,報了警。
9月8日,陳某在鹿城區的一個旅館內被抓獲。案發後,陳某退還林某2萬元。
在法庭上,陳某對自己詐騙他人錢財的行為供認不諱,稱自己很後悔,她還有2歲的小孩需要照顧,請求法庭從寬處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
龍灣法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