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勸退師”走俏 自稱擅用移情大法
- 發佈時間:2015-09-08 11:06:51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在電影《分手大師》中,演員鄧超飾演一名專業的“分手大師”,專門為情侶戀人辦理分手等業務。和電影不同的是,致力於勸退小三、挽救婚姻的“小三勸退師”在珠三角日漸走俏,被稱為“婚姻修補師”的他們,不乏律師和海歸人士等,使用的方法也是五花八門。
儘管一單生意的收費最高可超過百萬,但不少勸退師們卻吐槽説,這不是一個暴利的行業。
團隊:勸退師有專業背景
深圳有一個文化傳播公司,公司的名字雖表明是“文化傳播”,幹的卻是挽救婚姻的活兒。該公司的總監康納最近有點忙,不停在廣州、肇慶、深圳來回跑業務。
“今年以來,我們公司每月能接15-20個婚姻挽救的單子,大部分的單子包含勸退‘小三’業務,客戶男女比例為3:7,所以不要以為只有男人會出軌,女性有外遇現在也很常見。”康納説道。
有業內人士指出,當今社會婚姻關係中不乏第三者的介入,成為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導火索,離婚率上升,這給“小三勸退師”的存在提供土壤。
“‘小三’勸退不是誰都可以做的,沒有專業背景,就幹不了這一行。”深圳某諮詢公司情感分析師劉憶蔓一臉嚴肅地説。“我們的員工大多具備法律學、心理學等教育背景,有的是家庭婚姻諮詢師、律師、法官、社工、婦聯工作者出身,對婚姻具有較強的理解。修復婚姻是一項非常複雜的工程。我接過耗時最長的案例,足足花了三年時間。”
收費:平均數十萬元
那麼,“小三勸退師”到底是怎麼運作的?
據康納透露,勸退“小三”的方式五花八門,最實用的方法要數移情法。“我們公司員工近50人,統稱‘導師’,大部分是海歸人士,年齡28-34歲,白領出身偏多,我們還有公司高管、健身達人、機關單位職員等合作夥伴,做我們的兼職導師。導師個人條件相對較好,對‘小三’而言更具有吸引力。”
除此之外,“小三勸退師”的常用方法還包括工作填補法。如果“小三”有求職意願,導師通過打入“小三”的社交圈後為其提供合適的職位,當工作成為生活重心後,勸退便更輕鬆了。
“我們以前都是一對一,一位導師出馬勸退一名‘小三’,失敗率很高,現在往往要幾位導師配合完成。但這筆費用可不便宜,普通單子,每位參與的導師收費10萬,複雜的單子,花費上百萬也是有的。”康納補充説道,“夫妻關係緩和,‘小三’離開,兩個月內不再介入客戶婚姻便判定為勸退成功。如果客戶配合我們,成功率能在95%以上。如果不成功,我們只收取成本費,3萬塊錢起步。”
某公司的情感分析師李葉海則稱,其公司所制定的標準要更高一些,除了勸退“小三”之外,還要修復當事人之間的感情關係,只有恢復正常了,才能説了結一單案子。
“我們的客戶不乏海外華人,尤其是東南亞地區的華人。收費標準為每月8000元左右。一單案子,客戶們花個20萬-50萬元挺普遍的。”李葉海説。
儘管收費之高令人咂舌,但一位接受採訪的資深業內人士卻強調,“小三勸退師”並不是一個暴利的行業。它動用的是一個團隊的力量,時間成本人力成本高,“扣除這些後,攤到每個人的收益並不算高。”
底線:不得侵犯他人隱私
俗話説,家醜不可外揚。“小三勸退師”在實際的操作中有很多限制,如果當事人利益受到侵犯,也可能會吃啞巴虧。
廣東某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宏偉表示,從法律上講,只要他們是通過積極的講解、引導等合法方式使“小三”主動放棄,而沒有使用不合法手段,那是值得鼓勵的。
韓宏偉律師補充説,“小三”本身並非法律所禁止的(構成重婚犯罪的除外),只是道德上受到譴責,任何人不能以非法手段去干涉他人的戀愛自由或者性自由。在勸退的過程中,“小三勸退師”應當避免採取非法手段如侵犯他人隱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否則會産生相應的法律風險。
“這是比較新的職業。”韓宏偉説,如果勸退師按照合法的方式去做,那完全是法律所允許的,並且是道德所鼓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