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車起糾紛毆打司機 高峰聶遠邱啟明均獲緩刑
- 發佈時間:2015-08-26 09:10:1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昨天,上海黃浦法院對高峰、聶遠、何睦等人打人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高峰、聶遠、何睦均因尋釁滋事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邱啟明因尋釁滋事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打車起糾紛毆打司機
法院查明,2015年3月9日淩晨,被告人邱啟明、高峰、聶遠、何睦等人參加完節目慶功宴活動後,回到酒店套房內飲酒聚會。5時20分許,邱啟明欲離開酒店,因其提前預訂“專車”服務故拒絕了在酒店大門外招攬生意的計程車司機王某等人,後邱又取消“專車”預訂,欲乘坐王某等人的計程車但遭拒絕,邱啟明遂指責對方拒載,由此雙方發生爭吵和推搡。原在酒店大堂內候客的計程車司機趙某出門觀望,後為相助同行也加入了爭吵。隨後,王某接到乘客後駕車先行離開酒店,邱啟明與趙某爭吵中相約打架亦未實際動手,雙方爭吵逐漸平息。其間,邱啟明通過微信通知其助理何睦及套房內其他人員一起下樓。5時40分許,何睦、高峰、聶遠等6人趕至大堂內並問起情況,邱啟明遂指向趙某並稱“就是他”。聶遠、何睦、高峰隨即上前對趙某進行拳打腳踢,高峰還使用椅子砸向被害人,邱啟明見狀也未予及時、直接制止。毆打趙某持續一段時間後,邱啟明才至打人位置處分開雙方。
公安機關接警後,于3月9日上午將高峰、聶遠抓獲。邱啟明、何睦接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後,于當晚自行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並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經司法鑒定,被害人趙某因外傷致左眼眶內側壁及下壁骨折,構成輕傷(一級)。
補償50萬元獲得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邱啟明糾集被告人何睦、高峰、聶遠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致人輕傷,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刑事處罰。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支援。本案係共同犯罪。
被告人何睦犯罪後能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係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高峰、聶遠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亦可從輕處罰。被告人邱啟明犯罪後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雖供述曾有反覆,但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對自己的罪行能如實供述,符合法律對自首的規定,公訴人追加認定其自首情節的意見法院予以確認,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此外,4名被告每人平均係初犯,案發後主動補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得到被害人的諒解,且4名被告每人平均當庭自願認罪,確有悔罪表現,均可酌情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邱啟明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被告人何睦、高峰、聶遠均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
高峰涉毒將另案處理
據悉,聶遠已于8月24日當庭釋放,高峰則因涉嫌吸毒將另案處理。高峰經紀人在昨天回應稱目前尚無相關資訊對外公佈,聶遠的經紀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確認聶遠被當庭釋放的消息,聶遠將在9月份陸續復工。
高峰,原中國男足球員,司職前鋒,在中國足壇有“快馬”和“浪子”之稱。他1990年進入北京國安足球隊效力,2003年退役。
聶遠,中國內地男演員。2004年憑藉《汗血寶馬》獲得第五屆“大眾電視雙十佳”“十佳演員獎”。
邱啟明,中國內地節目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