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越南新娘數量或超10萬 婚後3年仍無綠卡(3)
- 發佈時間:2015-07-22 11:32:03 來源:環球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被禁止的跨國婚姻仲介
7月6日,結束了5天相親的趙大明回到廣州。他詢問海,如果娶薇,要作哪些準備?要花多少錢?
海説,娶一個越南新娘,需要三金首飾一套、女方父母的禮金和喜宴酒席費用。“費用少則3萬元,多則5萬元。男方出錢後,什麼事都不用管,全部由女方負責辦理。”
石高妙告訴記者,現在做仲介越來越難了。介紹成功了,並不等於萬事大吉。“趙大明和薇辦理婚事的過程中如有什麼變故,我和海仍脫不了干系。”
2015年3月,湖南的“光棍”李某因越南新娘拒領結婚證,將“中越紅塵鵲橋網”告上了法庭,請求返還其越南婚介費用、越南女孩所謂的“變動年齡”費用、跟越南女孩長達3個多月的交往期間所有花費、廣州至越南河內的機票款差價,共計13萬餘元。
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郭某開辦的“中越紅塵鵲橋”網,以營利為目的提供涉外婚姻介紹服務,其業務未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雖其辯稱提供的是類似於民間的媒人服務,但實際卻是以介紹陌生的、不特定的越南新娘為目的,並明碼標價收取遠遠超出民間媒人標準的高額費用。郭某的行為不僅違背了國家相關的禁止性經營規定,且將婚姻商品化,有損社會公德、不利於社會的穩定。故郭某向李某收取的仲介服務費64600元應依法予以返還。
如果只是民事返還的話,仲介們還能夠承受,可有的案件已開始刑事問責。2015年6月30日,昆明鐵路公安處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解救越南籍婦女12名,摧毀了一條跨國拐騙越南籍婦女販賣到湖南的犯罪通道。
抓獲的18名犯罪嫌疑人,他們打出的旗號就是“婚姻仲介”。
記者採訪發現,無論是民事返還,還是刑事問責,都提到了國務院辦公廳1994年12月6日下發《關於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規定:嚴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紹機構。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業務。任何個人不得採取欺騙手段或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的介紹活動。
《通知》的前部分對出臺的背景作了説明:“近年來,一些從事涉外婚姻介紹的機構及某些不法分子為了牟取暴利,串通境外人員,借介紹婚姻之名,將我國一些婦女騙出境外,釀成不少悲劇,嚴重損害了我國的民族尊嚴和民族感情。”
相關法律人士認為,國務院辦公廳的《通知》是行政法規,還是部門規章,目前説法不一,很多專家學者傾向於是規範性文件。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涉外婚姻的情況也發生了變化,從“走出去”變“引進來”,從“人挑我”到“我挑人”,旨在保護中國婦女的《通知》也到了該重新制定的的時候了。
業內人士黃女士告訴記者,近年來,中國人要求提供跨國婚介服務的需求量大幅上升,但礙于法律局限,均無法受理。“這一塊市場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未來也許國家會對涉外婚介進行開放。”
越南新娘的中國綠卡夢
據廣西民族大學羅文青教授論文引用的數據顯示,2010年,在中國具有合法婚姻關係的越南新娘達到4.7萬人,而廈門大學社會學博士劉計峰撰寫的論文中提到,2011年廣西公安廳統計的無證越南新娘人數保守估計在6.5萬人以上。兩者相加,在中國的越南新娘總數超出10萬人口。
法治週末記者在採訪中得知,儘管大量有關越南新娘逃婚、檢出艾滋病等負面新聞見諸報端,但在中國,絕大多數越南新娘對現實生活是滿意的。21歲的苑氏民從越南來到千里之外的江西省資溪縣烏石鎮關刀山村,與誠實憨厚的青年余飛喜結連理。苑氏民友好地與村民和睦相處,主動參加了村裏的文藝舞蹈隊,做飯燒菜,下地幹農活樣樣爭著幹,並和丈夫一起在村口開了一家小超市,小兩口過上甜甜蜜蜜的新生活。“據了解,已有40名越南姑娘,在資溪縣這片土地上開始了新的人生。”
據悉,所有嫁到中國的越南新娘,最關心的還是她們的身份問題。海嫁到中國已經3年了,年年都要辦簽證。而且從2014年開始,護照延期費用從每年168元上升到每年800元。
根據2012年12月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聯合下發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持綠卡人員的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享受本地居民待遇,可以參加社保;在住房公積金、繳納所得稅、辦理金融業務、進行國內商旅消費、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等方面都享受與中國公民同等待遇。
中國綠卡即《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目前,中國綠卡申請類型主要分為“投資”“技術”“親友團聚”三類。其中“親友團聚”類要求為:婚姻關係滿5年、在中國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9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才可以按要求提出申請。
相關數據統計,自2004年中國實行綠卡制度至2011年年底,持有綠卡的外國人4752人,年均發放量248張,而在華常住的外籍人口已達60萬。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自從2004年頒布以來,10多年來沒有進行重新修訂。近日,中組部表示,有關部門正積極研究修改綠卡審批管理辦法,降低綠卡門檻,設置更加靈活務實的申請條件。
2012年6月30日通過的《出境入境管理法》,其中有一條是要制定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的審批管理辦法。當年,公安部會同外交部修訂《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並呈報國務院審批。但3年過去了,至今沒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