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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家上億富豪偷渡出意外 腦部受創或終身癱瘓

  • 發佈時間:2015-07-13 06:13: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年僅28歲的張某,已坐擁上億資産,是生意場上的“得意者”,也是家裏的“掌中寶”。然而日前的一次錯誤的冒險偷渡,改變了他的一生。他在“人蛇”集團亡命逃竄中頭部受重傷昏迷21天,當他甦醒時才發現,或許他的余生都將與冰冷的“輪椅”相伴。其家人表示,由於張某經常賭博最終染上賭癮,此次他在澳門賭博後交了5000元偷渡費回珠海,卻遭此大難,他是自作自受。

  6月24日,隨著潛逃21天的偷渡運送者尹某主動投案自首,廣東珠海邊防支隊歷時半個多月、橫跨4省追捕偵辦的“6·03”偷渡團夥案成功告破,8名幕後組織運送者、3名偷渡客全部落網。近日8名偷渡團夥成員,被當地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

  事件:

  “蛇頭”淩晨駕艇亡命逃竄

  6月3日淩晨2時許,珠海邊防支隊船艇大隊官兵巡航至港珠澳大橋附近海域時,發現一艘無牌摩托艇形跡可疑。隨即要求對方亮明身份停船接受檢查,然而快艇卻不顧警示,反而加速逃竄。

  在追捕過程中,該艇駕駛員為逃脫執法多次做出急拐、穿橋洞等危險動作,後來駕駛者選擇直接衝灘。幾分鐘後,邊防官兵在涉案快艇上發現了已處於昏迷狀態的張某,其頭部有一條約14釐米長的傷口不斷涌出鮮血。

  富豪腦部重創或致終身癱瘓

  當日淩晨,被邊防部門緊急送救的張某幾近失去生命跡象,經過3個小時的搶救,張某最終逃過一劫。

  幸運的是,由於張某年輕、體質好,6月24日,經過長達21天的ICU重症監護,張某最終從病床上甦醒過來,但他因左腦部重創或導致右半身永久性癱瘓。由於張某的氣管被割開導入吸氧管,剛剛甦醒的他幾乎無法發出聲音。張某的眼睛時而緊閉、時而徬徨地望著周圍,誰都無法知道他心裏此時在想什麼。

  專案組6小時緝捕2名“蛇頭”

  就在張某昏睡的21天時間裏,導致其受傷的幕後團夥成員正被一個個抓捕歸案。當天淩晨3時“6.03”專案啟動,30余名官兵接令,兵分4路前往珠海市區多個地點偵查抓捕。6月3日上午,經過6小時的伏擊追捕,辦案人員最終在珠海某酒店抓獲羅某、薛某等2名“蛇頭”,與此同時,另一組辦案人員在珠海唐家某飯店,成功將正在吃飯作樂的顧某等4名組織運送者抓捕歸案。

  突審後,專案組成功獲取其他多名在逃偷渡團夥成員和偷渡客線索,並隨即啟動跨省追逃工作。6月5日至12日,專案組分赴貴州、吉林、安徽等地,分別將涉嫌偷渡的女子楊某、男子李某志抓獲歸案,並於6月17日和6月24日,成功將在逃偷渡運送者龔某和尹某分別規勸投案自首,至此8名幕後組織運送者及2名在逃偷渡人員最終被繩之於法。

  疑問:

  他為何要冒著生命危險偷渡?

  據邊防官兵介紹,張某是湖南人,此前因在澳門通行證逾期未歸,被當地警方列入黑名單,故其鋌而走險選擇偷渡回珠海。當晚船上有兩名駕駛員、三名偷渡者,出事後張某受傷昏迷,其他人逃竄,最終被抓獲。

  張某入院昏迷期間,其家人從湖南趕來。據家人介紹,由於家族産業很大,張某幫忙打理家族生意。但張某經常賭博最終染上賭癮,這次是他一個人偷渡前往澳門賭博。按照澳門當地法律規定,偷渡入境,一旦被抓,遣返到內地後,會被行政拘留,之後一段時間被限制進入澳門境內,因此他就鋌而走險。

  經查,張某此次交了5000元偷渡費,他們在澳門墳場附近上船,計劃從澳門南部繞路回內地。對於張某遭此大難,家人認為他是自作自受。

  誰在做“偷渡運送者”?

  經查,珠澳偷渡犯罪團夥內部組織呈金字塔型結構,人員任務分工極為嚴密,其更似一個有組織有紀律的“公司”。幕後老闆為隱蔽自己的行蹤及身份,往往會通過單線聯繫,遠端遙控指揮處於最底層的偷渡運送者(開船、開車)進行偷渡活動。

  為吸引偷渡運送者加入組織,幕後老闆一般都會以“高額收入”、“不被追究刑事責任”為幌子,誘導家庭困難者負責運送工作。據投案自首的龔某交代,他早年做生意積攢下近千萬的資産,但由於嗜賭,不僅輸掉全部家當,還欠下400余萬的高利貸。為了維持家庭生計,他經人介紹來到珠海從事運送偷渡客的工作,偷渡集團以“老鄉”的名義向他承諾每月有近萬收入,其實兩個月下來才拿到3000元。

  目前珠澳偷渡團夥對每名偷渡客的收費均在3500至25000元不等,然而這部分高額非法所得卻幾乎全被“金字塔”尖的幕後老闆獲取。

  特寫:驚心動魄 快艇好幾次差點翻沉

  在張某被抓獲的當晚,船上另外兩名偷渡客楊某和李某志也不同程度受傷。回憶當晚,楊某稱:“被邊防官兵發現後,開船的男子不僅沒停船反而加速逃跑。由於淩晨海面風浪很大,行駛速度太快,我們乘坐的快艇好幾次差點翻沉。”

  李某志説,“就在穿過一個低矮的橋墩(港珠澳大橋)時,整個船身被一個大浪掀了起來,坐在前邊的男子(張某)一下被拋上半空,並在空轉机了一圈,最後頭向下又摔回了船上,他的頭直接撞在船隔板上,就再沒動靜了。”

  相比張某而言,他們是幸運的,回想起那一深夜的場景時,二人都心有餘悸,他們後悔道,“再也不敢聽信蛇頭的話,來偷渡了!”

  分析:利益交換 偷渡違法成本低成頑疾

  近年來,隨著國家對港澳通行證件的政策收緊,但為什麼仍無法抑制偷渡者的還違法犯罪行為?

  有專家分析指出,究其根源,是現行法律法規對偷渡行為的懲治力度過低,偷渡集團違法成本過低。

  首先門檻低、回報高。偷渡團夥購買一艘二手250匹馬力的快艇僅需10萬多元,如以運送一次5名偷渡人員去澳門,每人次收取費用5000元計算,除去人工費、油費等,組織數次即可回本;其次,量刑輕,力度小。據統計,組織者(幕後老闆)幾乎都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運送者最重判處2年、最輕處以6個月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最後,罰金低,違法所得難以追繳。從近年的案件判決情況看,判處罰金均在2萬至5萬之間,整體的財産刑適用偏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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