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後高中生酒駕賓士逃逸獲刑 獲駕駛證僅三月
- 發佈時間:2015-07-08 08:41:38 來源:新民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新民晚報新民網曾報道,5月9日清晨6時24分許,延安中路富民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高速行駛的賓士轎車與一闖紅燈的自行車發生碰撞。事發後,賓士車駕駛員和乘車人棄車逃離現場,騎車男子因傷重不治身亡。7月7日,新民晚報新民網記者從上海靜安區法院獲悉,該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江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今年5月9日6時許,剛剛拿到駕駛證僅三個月,尚在實習期內的江某,酒後駕駛其父親名下的賓士越野車,沿延安西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富民路,見前面閃著綠燈,他並沒有意識到應減速,加之對路況不熟,就在江某低頭查看導航儀器時。只聽一聲“砰”的聲響,車身劇烈震動後,他發現已將騎自行車闖紅燈的朱某撞到在地。見他人報警,江某因害怕選擇棄車離去。騎車男子被隨後趕到的公安送醫後,因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死因係顱腦損傷所致。
同日8時許,江某在家屬陪同下至公安機關自首,承認在夜總會喝了不少洋酒,經測試江某的血液中酒精濃度是0.42mg/ml。而直到此時江某才得知被撞者不治身亡。
公安機關認定在這起交通事故中,江某負事故主要責任,被害人朱某負事故次要責任。案發後,江某在家屬幫助下賠償了被害人家屬“天價”經濟損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屬諒解。
法院認為,江某係飲酒後駕駛車輛,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並在交通肇事後棄車逃離現場,構成交通肇事罪。鋻於江某能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並在家屬的幫助下,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得到被害人家屬諒解,遂法院依法從輕對江某作出處罰並適用非監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