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友同居十多年兒女生了一對 無情男迎娶她人
- 發佈時間:2015-07-07 11:00:11 來源:錢江晚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同居十多年,兒女都生了一對
男人移情別戀,最終娶了別人
孩子誰來養,房子怎麼分,打了三場官司才有了個最終了斷
雖然沒扯證,但已經一起生活了十多年,且有了一對女兒,四十來歲的安徽人王敏(化名)覺得,這輩子應該都會這樣和江濤(化名)一直過下去。如今,她就等著和江濤回老家登記領證了。
可她怎麼都沒有想到,她沒等到領證,等來的卻是“丈夫”江濤結婚了,新娘不是她!
由此,一年多的時間裏,兩人打了三場官司,要求涉及解除雙方的同居關係、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及共同財産進行分割。
同居十多年有一對兒女
最終新娘卻不是她
王敏和江濤都是安徽人,1996年,兩人經人介紹認識後確立了戀愛關係。第二年,兩人就以夫妻名義同居,還宴請了親朋,但因種種原因,並沒有領結婚證。
之後,兩人先後生下一個女兒和兒子。
2002年,王敏隨江濤來到寧波北侖打工。初到異鄉,相戀的兩個人非常珍惜這個小家庭,工作也十分努力。2007年,兩人在安徽老家買下了第一套價值30多萬的房子,房子當時登記在江濤名下。
據王敏説,之後,他們又首付16萬元,在北侖購買了第二套房子。
人到中年,有一對健康可愛的兒女,家庭財富又正在不斷積累,王敏很享受這樣的生活。
“但後來他回家次數越來越少,而且再也不提補辦結婚證的事。”王敏隱隱察覺到了什麼。
王敏説,去年她偶然從朋友口中得知,江濤已婚並生有一子,可那個新娘卻不是她!
你告我,我再告你
一年裏兩人打了三場官司
守了那麼久的感情最後卻是一場空,王敏有困惑,有恨,也有無奈。既然感情已經沒有了,對方又如此不講情面,那這麼多年一起打拼積累的共同財産總要分分清楚。
去年,王敏向鄞州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調解,他們的一對兒女歸江濤撫養,王敏支付每月600元的撫養費。
年初,由於王敏沒有支付撫養費,作為孩子法定監護人的江濤又將她告上了法院。當時經法院調解後解決。
近日,王敏反過來再次將江濤告上北侖法院,重點是要對房産進行均分。
而對此,江濤卻認為他們之間並沒有什麼共同財産,“我們只有6000元的公共財産,但早已經分割好了。”
對第一套登記在他名下的房子,江濤説,那是他姐姐買來給他父親住的,跟王敏沒什麼關係。而第二套位於北侖的房子,是他婚後和現任妻子共同購買的,也跟王敏無關。
對於王敏接連的起訴,江濤認為兩人2010年就簽訂了《分手協議》,這是惡意訴訟。
然而王敏卻咬定,他們是2014年才分的手,江濤與他人結婚是無視法律,更無視兩人共同生活十多年且育有一雙兒女的情分。可是,她卻拿不出什麼事實證據。
法院認定
第一套房為一般共同財産
兩人之間到底有沒有共同財産?近日,北侖法院作出了認定。
庭審時,由於江濤出示的《分手協議》表明,兩人因感情不和,無法共同生活,已與2010年初分手。但女方沒有證據證明兩人是2014年分手,因此,法院認定兩人2010年已分手。
對於兩人2010年前同居期間購買的第一套房,法院認定為一般共同財産,根據相關法規,可以進行均等分割。但由於雙方簽訂的《分手協議》又約定,要將這套房贈送給兩人的孩子,所以就不存在分割一説。
最終,法院駁回了王敏的訴訟請求。
庭審結束後,“贏了官司”的江濤扭頭就走,甚至沒有多看一眼相處了十多年的王敏。王敏望著他轉身離去的背影,囁嚅了一下嘴,卻什麼都沒有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