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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變“生意圈” 下線越多賺錢越多

  • 發佈時間:2015-05-20 17:25:00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陳強  責任編輯:胡愛善

  “坐在家裏發發微信,就能月入上萬”;“花198元買了一盒小C面膜,結果創造50萬元利潤”;“在這裡,終生只需投入1元即可月入30000元”……

  海外代購、面膜批發、減肥産品……你的“朋友圈”是否也已成為不收租的生意場。“微商”、“微分銷”紅火,頂著“網際網路思維”的帽子,“朋友圈”創業致富神話也開始流傳。

  但是,通過朋友圈致富,真靠譜嗎?深究之後會發現,一些所謂的“微分銷”形似傳銷:通過分銷模式,依據下線銷售業績提成;許諾高收益,誘導用戶滾動發展人員。這跟傳統意義上的聚眾傳銷原理一致,只是一個線下一個線上。

  賣面膜

  投入198元收益55萬元?

  “廣東一名中學男孩花198元買了一盒小C面膜,結果創造50萬元利潤。”在東莞打工的王戎,在網上逛論壇時,立馬被這帖子吸引,一開始,他動心了,覺得説得很有道理,但事後總覺得有點不對勁。

  王戎之前跟記者有接觸,發來連結諮詢。記者閱讀後,發現廣告內文比標題更誘人,“你從頭到尾只買了一盒198元的面膜,然後推廣30個朋友也買了,最後你得到了60萬元收入,就這麼簡單。”

  記者掃描其二維碼後發現,這是深圳一家名為“沃*達”公司的公眾號,今年4月29日完成微信認證,經營範圍是“品牌策劃;經營電子商務;化粧品技術研發;國內貿易”。他宣稱這是新的微商模式——“移動分銷”,遮罩了傳統微商模式的一切痛點。

  “傳統微商中,消費者永遠是消費者,現在可以讓消費者變成東家。”每人只需在其平台下購買一盒市場價值198元的面膜,就成為了總代理即東家,然後系統將自動生成個人微店,擁有個人ID號、推廣連結和二維碼。

  東家可獲三級提成:凡是通過個人ID號成功關注並購買的客戶(假設A),屬一級用戶,直接享産品返利30%;通過A的ID號成功關注並購買的客戶(假設B),屬二級用戶,返利10%;通過B的ID號成功關注並購買的客戶(假設C),屬三級用戶,返利10%。

  按照描述,這款號稱三級分銷系統,自動賺錢效果可觀:如果每一層級每一個人都分別發展30個下線,那麼第一個東家有一級下線30人,二級下線900人,三級下線2700人,最後拿到的返利為554202元。

  賣“夢想”

  投入1元躺著月入3萬元?

  無獨有偶,這種“三級分銷”模式,在朋友圈裏不止賣賣面膜,它穿著不同的馬甲,創造著各種財富夢想。

  其中,就有不少公眾號推行的“一元創富基金”。

  “支付一元創富基金,即可成為夢想合夥人,開啟你的財富之路。”“如果我説:在這裡終生只需投入1元錢即可月入30000元,你信嗎?”

  記者梳理髮現,這些販賣所謂“夢想”的廣告詞如出一轍,煽動性的話語,極低的投資,極高的回報率。如認證地址在深圳、名為“新*力微行銷”的公眾號,就推出“支付一元成為東家”項目,號稱只需投入一元錢,躺著可月入3萬元。

  躺著賺錢?具體來説,用戶投入1元錢,就可成為夢想東家,擁有專屬二維碼,分享給網友享三級返利:第一級返利20%,第二級返利15%,第三級返利12%。

  記者打開一些公眾號的“一元創富”頁面,有的顯示有幾百萬人次瀏覽,關注者也有近百萬人,其中有一個已賣出了80萬份。其實, “一元創富基金”的三級分銷返利,跟面膜的三級分銷返利大同小異,只是這回連商品都省了,賣的是“夢想”。

  揭秘

  下級代理越多利潤越多

  “朋友圈”日漸淪為生意場,“微商”崛起,從食品、化粧品到保健藥品,從國際品牌到自主品牌,可謂應有盡有。然而,問題“微商”也屢見報端,今年2月,90後“網紅”周夢晗,就被曝光在朋友圈售賣“毒面膜”。

  另外,還有朋友圈減肥藥涉嫌誇大虛假宣傳,且無批准字號、無品質認證,另外,記者獲悉,通過網路代辦公司,打造一款全新“朋友圈”面膜,從公司註冊、産品設計到最終成品出廠上市銷售,走完流程僅需兩個月。其次,“朋友圈”中的國際品牌,不少是三無産品,但“微商”卻靠它賺的盆滿缽滿,主要是依靠一種新的銷售方式,就是所謂的“代理”——分級代理,代理越多越賺錢。

  一些“微商”代理層級,還跟一次性拿貨量掛鉤,拿貨越多代理級別越高,就能以更低進價拿貨,能賺下線更多錢。結果,這些産品並沒有賣給終端客戶,始終在各級代理手中,然後再由代理髮展打理下線。

  “要想獲取更多的利潤,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發展下級代理。試想一下,如果你的朋友不僅買你的産品,還幫你賣産品,是不是就不怕賣不出去了?”一些代理商坦言道:“做微商關鍵是找代理,你發展代理多了,賺錢自然就多了。”

  微信公眾平臺:

  一旦發現非法分銷永久封號

  門檻低、成本少、信任度高、傳播快……集多種優勢的“朋友圈”成“生意圈”後,因缺乏評價機制、信用擔保、法規監管,正成為山寨商品、釣魚網站、網路傳銷的“溫床”。

  有媒體報道,通過微信發展傳銷,擴張速度較快,涉案人員和資金遠超傳統傳銷模式,甚至還出現了通過網路對傳銷人員進行操控,傳銷資金利用網上銀行流轉等情況。對此,國內多省工商部門已紛紛表示,要重點打擊利用微信、網際網路進行傳播操控的新型傳銷。

  實際上,朋友圈中此類行銷模式已引起關注,今年2月15日,微信公眾平臺發佈了《關於整頓非法分銷模式行為的公告》,宣佈通過分銷模式,依據下線銷售業績提成,以許諾收益等方式誘導用戶滾動發展人員是非法分銷,一旦發現將會進行永久封號處理。

  律師説法

  發展下線獲利 可能涉嫌傳銷

  “微商”、“微分銷”,是指以“個人”為單位,利用微信、APP等載體,打破區域限制,實現可移動性的銷售渠道。這種模式剛推出時,曾被業界寄予厚望,被視為行銷的一場革命。

  但是,交1元錢抑或買一盒面膜,然後就可成為東家,享受三級分銷返利,這種層層分級獲利的“微行銷”,形似著名的“龐氏騙局”。實質上是將後一輪投資者的投資作為收益,支付給前一輪投資者,依此類推,使捲入的人和資金越來越多。

  知名網際網路律師趙佔領表示:“如果只是以代理銷售産品為幌子,實際沒有或很少銷售産品,主要仍以發展下線會員方式獲利,可能涉嫌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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