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丈夫做飯難吃稱遭其虐待鬧離婚
- 發佈時間:2015-03-10 09:38:29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在法官的勸解下“任性”妻子撤回起訴
因嫌棄丈夫煮的飯菜不可口,妻子竟“任性”地將丈夫告上法庭要求離婚,最終在法官的勸解下,“任性”的妻子撤回了起訴。
家住梅州市豐順縣的女子阿竹,現年43歲,結婚已有12年,自從2003年跟丈夫阿福辦理結婚登記後,便辭了工作,在家裏當起了全職太太。然而,阿竹除了消遣、購物外,完全不用負責照料家裏人的飲食起居,像買菜做飯這些家務活都由丈夫阿福負責。在一次口角之後,妻子阿竹一氣之下來到豐順法院起訴要求跟丈夫阿福離婚。
離婚的原因竟然是,阿竹覺得阿福煮的飯菜不好吃,自己嫁過去這麼多年他的廚藝也沒長進,是故意“虐待”她,是不愛她的表現,既然阿福不愛她,那唯有離婚了。法官在了解情況後,引導“任性”的阿竹撤回對丈夫阿福的離婚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