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虛報年齡嫁有錢人 被丈夫用錢砸臉起訴離婚
- 發佈時間:2014-12-16 07:25:18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漫畫
核心提示
年輕貌美的少女受不了大叔的金錢誘惑,虛報年齡登記結婚,本以為婚後可以過上無憂無慮的日子,不想大叔脫下含情脈脈的面具,露出了兇殘一面:給家用扔臉上,派人跟蹤妻子,將其呼來喝去……
如果你成了全職太太,老公一天到晚用錢砸你,會不會覺得幸福?今天上午,三湘都市報記者從衡陽市雁峰區法院了解到,29歲的張婷(化名)起訴離婚,原因是丈夫整天對其呼來喝去,“給家用直接扔我臉上,毫無尊嚴可言。”
緣起
“霸道總裁”愛上少女
2001年,16歲的張婷還是一名服務員,因其出落得大方漂亮,身材高挑,追求者眾多。
31歲的李愛國(化名)是一家民營企業老闆,有車有房,但因追求事業成功無暇顧及個人感情,待事業有成時,他還是單身一人。因為經常去張婷工作的地方消費,李愛國認識了張婷。張婷年輕漂亮,讓李愛國怦然心動。
面對比自己大15歲的追求者,張婷最初頗為猶豫。“他使出渾身解數狂熱追求,請我吃飯送我禮物,還帶著我到各地旅遊。”張婷説,就這樣兩人感情迅速升溫,並確立了戀愛關係。兩人交往不到一年,迅速登記結婚(張婷虛報年齡並重新辦理身份證),婚後育有一雙兒女。
控訴
“我不缺錢,可我缺愛”
“他每天早出晚歸,甚至根本不回家。”張婷説,婚後丈夫的應酬越來越多,有時夫妻倆整月都不説話。
李愛國自認為讓張婷做全職太太,衣食無憂,家庭全靠自己支撐,在妻子面前不自覺地流露出優越感,將她呼來喝去。“我是不缺錢,可我缺愛!”法庭上,張婷情緒激動地控訴丈夫。
“我每天將你的衣服鞋襪收拾得整整齊齊,讓你體面地見人,而你對我呢?我連做人最起碼的尊嚴都沒有。”張婷訴説,丈夫給她家用時不是直接輕蔑地將錢扔她臉上,就是丟地上讓她去撿。在這種環境之下,她雖然衣食無憂,但毫無幸福感可言。
反擊
“她招打是因為搞網戀”
丈夫的缺位,讓張婷想到網路。於是,她在網路上找人聊天,網友的噓寒問暖,讓她有了相見恨晚之感。
同時,由於年長妻子15歲,李愛國時刻擔心妻子紅杏出墻,去年開始,他便派人跟蹤張婷。
“這是她和別人的聊天記錄,她和人搞網戀。”法庭上,李愛國承認曾經動手打過妻子,但都是因為對方外遇在先。
“他每天抓著我的手機和聊天賬號不放,我能做什麼?”面對丈夫的指控,張婷站起來大吼。她説結婚這些年,丈夫經常逼問她行蹤到深夜,只要他對回答不滿意,就會打自己耳光。“他真的很變態,夫妻生活畸形,他不滿意就直接把我踹下床。”張婷説,在家庭暴力和缺乏溫情的雙重作用下,她才決定放棄豐厚的物質生活提出離婚。
法院開庭審理,雙方各執一詞,互相指責。考慮到小孩尚小,張婷自己與網友聊天內容曖昧,也有過錯,又無確鑿證據證明李愛國實施家庭暴力,法官在對被告大男子主義等行為提出嚴肅批評後,遂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不準許雙方離婚。法院宣判後,張婷表示服從法院判決,如果丈夫有足夠的誠意認錯可考慮和好,否則六個月之後,她會再次提起離婚之訴。
相關案例
“我要離婚,丈夫半年不講一句話”
女子伶伶以丈夫劉葉經常半年不與其講一句話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但未能提供相關證據。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了原告伶伶的訴請。
伶伶訴稱,她與丈夫劉葉于1992年在共同工作中認識並同居,因伶伶當時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1999年雙方補辦結婚登記。1993年1月長子出生,1995年3月次女出生。兩人認識時,伶伶尚未成年,雙方缺乏相應的感情基礎,婚後缺乏溝通。伶伶説,劉葉對自己實施家庭冷暴力,經常半年不與自己講一句話;丈夫還經常對自己及子女進行辱罵,多次對自己實施家庭暴力。同時,劉葉缺乏對家庭的責任感,在過去三年未支付過家庭生活費用。
被告劉葉表示不同意離婚,他辯稱,平時生活中發生過爭吵,但只有一次動手,而且是原告先打了自己。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相識後結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原告要求離婚,但未能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因此法院不予支援。
(文中當事人姓名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