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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三男子利用pos機收取牟利 非法套現逾五千萬

  • 發佈時間:2014-12-12 09:0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蔡敏婕 楊美滿  責任編輯:田燕

  廣州三男子利用銷售點終端機(POS機)通過虛構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從中收取手續費牟利,共非法套現超過五千五百萬。廣州海珠法院11日作出判決,被告人羅金和易和榮犯非法經營罪,其中易和榮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十五萬元。

  經廣州海珠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26日,羅金在廣州市海珠區昌崗東路一民房內,使用以廣州市黃埔區彬歡糧油批發部等5間商戶名稱向民生銀行北京銀行等4間銀行申領6台POS機,通過虛構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從中收取手續費牟利,累計非法套取現金共計37037708元。同案人羅建軍(已判決)于2012年11月25日加入上述犯罪活動。

  2013年10月起,羅金、易和榮經合謀後確定繼續利用pos機為他人進行信用卡套現牟利。兩人合共出資約30萬元作為流動操作資金,由羅金負責申領辦理了商戶名稱為帥鵬服飾等銷售點終端機(POS機)7台,並“重施故伎”,從客戶的套現額中抽取1%至1.2%不等的費用,進而牟取不法利益。截至案發時,羅金、易和榮非法套取現金共計18305017.73元。

  廣州海珠法院認為,羅金、易和榮無視國家法律,合夥使用POS機,以虛構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應予懲處。根據相關法律,羅金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易和榮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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