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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夫婦因瑣事離婚 為爭奪存款利息對簿公堂

  • 發佈時間:2014-11-27 07:40:17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張淑玲  責任編輯:孫毅

  老人再婚不易,再婚後本應互相扶持度過晚年,然而,再婚夫妻陳先生和張女士因瑣事離婚後,昨天上午又因爭奪存款利息對簿公堂。

  陳先生70歲,張女士61歲,昨天上午9點30分,陳先生在女兒及律師的陪同下出庭,而滿頭白髮的張女士則和兒子坐在被告席上。

  陳先生訴稱,其和張女士1994年結婚,兩人共存款21.1萬元。今年7月份,雙方經法院調解離婚,當時雙方分割了財産,後來才發現張女士隱瞞了存款利息,按照農商銀行5年期定期存款5.5%的利率,計算出利息5萬餘元,故要求平均分割。

  庭上,張女士辯稱21.1萬元存款一共分了6萬元、6.4萬元、6.7萬元、2萬元4筆存款,由自己存著,“其中6萬元買了保險,保險分紅為3187.23元,6.7萬元存在農商銀行,3年期,還沒有到期,6.4萬元、2萬元的存款在離婚時就取出了,且還借了3萬元,”張女士稱,當時自己向陳先生支付了11萬元,自己只留下10萬元,且離婚調解書已經寫清自己名下存款歸自己,故不同意分割利息。

  庭上,提起婚姻生活,兩位老人便激動陳述自己的不容易,“法官,我和他生活20年了,他工資2700元,我1800元,離婚時我還借了3萬元,一共給他了11萬元,我是看他可憐,他卻一把雨傘也要拿走!”張女士稱,其實自己不想離婚,兩人也沒有大矛盾,“我把他照顧得很好,每次給他過生日,我生日他卻從來不提,他人不錯,只是大男子主義,説我沒有伺候好他。”

  “我倆結婚的時候,做的被子,兩鋪兩蓋,她都一呼啦給拿走了。”陳先生也應聲反擊。

  庭上,雙方互相舉證質證。最終,因雙方要求差距太大,法官中止了對雙方的調解。

  該案暫時休庭,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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