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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偷父母105萬網路賭博 被抓後父母將其原諒

  • 發佈時間:2014-11-21 07:31:35  來源:東方網  作者:陳莉 劉瑩  責任編輯:張明江

  新聞回放:近日,長春女子李某因沉迷網上賭博遊戲“牛牛”,偷取父母辛苦打工費100余萬元。因涉嫌盜竊罪,李某被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區分局全安廣場派出所民警在長春市寬城區一旅店內抓獲。

  “100多萬元啊,你都花哪兒去了?”面對親生女兒,焦急的父母又氣又恨。

  “我,我把錢全都賭沒了……”李某回答的聲音很低。

  8個月時間,長春女子李某分兩次從父母銀行卡裏取出共105萬元後失蹤,氣憤的父母在尋找女兒無果後,到警方報案,舉報自己的親生女兒。

  女兒兩次盜走105萬元

  李某今年26歲,雖然她沒有工作,但花錢時大手大腳。因為父母常年在日本打工,錢都是父母寄來的。

  李某寄宿在長春的姑姑家,姑姑有一張其父親的銀行卡,卡內有大量現金。2013年,李某迷戀上了網上賭博遊戲“牛牛”。2月份的一天,她將父親的銀行卡和身份證盜出,並將卡內的32萬元取出。

  10月份,深陷賭博的李某將32萬元錢花得差不多了。這時,父母從日本回了國,她又偷走了母親包裏的一張銀行卡和身份證,並將卡內的73萬元錢取了出來。

  與母親取錢時逃跑

  幾天后,父母準備回日本。母親與李某一起去銀行取錢當作路費。李某這回可嚇壞了,她自知心中有鬼,還沒到銀行門口,便偷偷地逃走了,沒和母親説一句告別的話。

  母親十分納悶,説好一起取錢,女兒咋沒説一句話就走了呢?母親準備先取出錢再找女兒,然而,銀行的工作人員卻告訴她,卡裏面一分錢都沒有了。這時,她想到了女兒的異常行為,感覺女兒的離去和丟失的73萬元有關係,回家後,她讓丈夫查詢了其銀行卡裏的32萬元錢,結果,丈夫卡裏的錢也沒了。夫妻倆明白了,是女兒把銀行卡裏的105萬元全都取走了。

  李某離家後便杳無音信,徹底和家人失去了聯繫。

  失蹤7個月後被抓

  李某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無暇照顧女兒,她從小就缺少父母的陪伴和關愛,父母能給予她的只有金錢。時間長了,李某漸漸失去了對父母的依戀和感情依託。特別是在迷戀上網路賭博後,她對金錢的渴望更加強烈。李某逃走後並沒有離開長春,而是和男朋友在小旅店裏住了下來。

  2014年2月,李某仍然沒有和家人聯繫,身在日本的父母十分生氣,他們覺得孩子被慣壞了,應該懲罰一下她。於是,夫妻含淚到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區分局全安廣場派出所報了案。

  警方於今年5月份成功將李某在長春市寬城區一家旅店內抓獲,此時,李某已失蹤了7個月,身無分文,偷走父母的105萬元都被她在網上賭博揮霍了。

  檢察院決定不批捕

  “只有狠心的兒女,沒有狠心的爹娘。”這句話用在李某父母身上顯得格外貼切,在得知李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抓後,一下子就心軟了。李某的父母原諒了女兒,為她聘請了律師。其父母認為,雖然他們對女兒的行為十分失望,但是對自己為人父母的失職卻很後悔,他們原諒了女兒,希望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檢察院給女兒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檢察院特意組織了一個聽證會,一些人大代表、法學教授和公安機關有關工作人員參加了這個聽證會。檢察院認為,根據2013年最高法和最高檢《關於盜竊罪的司法解釋》第八條規定,“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檢察機關在堅持公平正義的同時,更加重視社會效果,李某的父母已原諒了她,如果李某受到了刑罰,那麼就會破壞她和父母之間的關係和感情,對於這個案件,沒有被害人,如果判決了,雙方都是輸家而沒有贏家。

  聽證會後,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檢察院對李某作出了不予批捕的決定,目前,李某已無罪釋放,她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沒有多餘的辯解,並有著深深的悔意,表示以後一定要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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