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生拒絕地鐵安檢打傷民警 被判拘役5個月
- 發佈時間:2014-10-18 07:24:16 來源:新民晚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近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一起軌道交通妨害公務案,上海某大學女研究生唐某拒絕地鐵安檢,打傷民警,被當庭判處拘役5個月,宣告緩刑6個月。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還向媒體通報了今年3月以來上海軌道妨害公務犯罪審判情況。
今年6月的一天,急於趕路的女研究生唐某在本市軌道交通16號線某站進站時,拒絕接受例行安檢並欲強行通過閘機進站,執勤民警聞訊趕至站廳,勸説唐接受安檢,唐不予配合仍欲強行進站,民警再次將其攔下,唐突然甩手揮打民警臉部並踢其腿部,導致其軟組織挫傷。在被強制帶離現場接受調查的途中,唐又將前來增援的另一民警戴在肩上的警用電臺摔在地上。案發時,現場有大量乘客滯留,嚴重影響地鐵正常運營秩序。
上海鐵路運輸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唐某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鋻於其係初犯,到案後有一定的認罪悔罪表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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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受理妨害公務案件13件
據上海鐵路運輸法院的通報,自今年3月起,該法院開始受理軌道交通運營區域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半年來,已受理髮生在軌道交通運營內的妨害公務案件13件,涉案被告人17人;審結12件12人,均以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罰。“在運營區域內發生的,採用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的現象比較突出,不僅妨礙了國家機關對公共交通的管理活動,也對軌道交通安全順暢的運營秩序帶來嚴重的影響。”該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説,妨害公務的起因均由拒絕地鐵安檢而引發。在審結的12起案件中,各被告人對地鐵工作人員或公安民警依法進行的安檢工作均抱以抗拒態度,幾經勸説仍拒絕配合,繼而採取過激行為對抗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並對正常運營秩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
而拒絕配合安檢的理由都是認為安檢“沒必要”、“太麻煩”。在此心態下,其往往對自身行為的失當性缺乏正確認識,導致情緒激動、行為失控而觸犯法律。
另外,被告每人平均實施了暴力行為,並致公安人員受傷。12起案件中的被告人,都是採取以暴力行為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情節較為惡劣,且都導致執法人員受傷。
據了解,今年以來,上海軌道交通各站點共檢查各類箱包、物品1.34億包次。查獲各類違禁品、危險品9857余件,其中煙花鞭炮4.2萬餘響,汽油、酒精油漆692.6升,管制刀具3406余把,倣真槍158支。公安機關在例行安全檢查中,已抓獲在逃人員逾50人。該法院相關負責人提示:“為了人民群眾出行的人身、財産安全,請廣大乘客理解、支援和配合安全檢查工作,並自覺維護安全檢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