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敦促銀行自查票據 7月中旬為大限
- 發佈時間:2016-05-09 07:43: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胡愛善
北京商報訊(記者 崔啟斌 程維妙)今年初開始,銀行票據“不翼而飛”的事情已發生了3起,引發監管的重視。央行聯合銀監會在上週五發佈通知,要求銀行6月30日前在全系統開展票據業務風險排查,7月15日將自查情況報送有關監管部門。
通知稱,近年來,伴隨票據市場業務快速增長,也出現了一些不規範行為,部分銀行有章不循、內控失效,已引發系列票據案件,造成重大資金損失。據了解,今年發生的3起票據案,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均有被捲入,涉及金額達到56.7億元。
對此,通知提出,銀行應強化票據業務內控,加強實物票據保管。具體做法包括加強對相關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的真實性審查,並可增驗運輸單據、出入庫單據等真實經營狀況,確保相關票據反映的交易內容與企業經營範圍以及相關單據內容的一致性。通過對已承兌、貼現商業匯票所附發票、單據等憑證原件正面加注的方式,防範虛假交易或相關資料的重復使用等。
票據保管不善是今年3起票據“失蹤”的銀行的根本問題所在。曝出票據案的一家股份制銀行人士曾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銀行核查票據多是走形式、報報表,不會真正落實核查。在爆發的案例中,票據被“掉包”多是出於這個原因,沒有真正看票據在不在,僅憑直覺就了事。
在票據交易方面,通知提出,銀行應嚴格執行同業業務的統一管理要求,加強交易對手資質管理,嚴禁為票據業務量與其實際經營情況明顯不符的企業辦理承兌和貼現業務,禁止離行、離櫃辦理紙質票據業務。
疏忽交易對手的資質管理也是銀行普遍存在的壞習慣。一位銀行業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票據案中出現的“錢沒到賬,票據卻先飛了”的問題,可能是交易雙方有常年的業務基礎,比較信任對方,忽視了操作規範和風險管控。對此,通知還強調,嚴禁銀行與非法“票據仲介”、“資金掮客”開展業務合作,進行票據交易。
此外,通知還要求,銀行不得利用貼現資金借新還舊,調節信貸品質指標;不得發放貸款償還銀行承兌匯票墊款,掩蓋不良資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