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設立投資子公司開始試點
- 發佈時間:2016-04-22 02:53:08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京華時報訊(記者余雪菲)投貸聯動試點迎來新進展。昨天,銀監會、科技部、人民銀行聯合發佈《關於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公佈10個試點銀行名單,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並強調在風險防控方面要設立防火牆,試點銀行子公司應以自由資金投資。
上述指導意見明確,試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組織架構設置方面,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在試點機構中,試點機構在境內已設立具有投資功能子公司的,由子公司開展股權投資進行投貸聯動,未設立投資子公司的,經申請和依法批准後,允許設立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
作為一種新業務模式,在防控業務風險方面,監管要求開展投貸聯動業務時,試點銀行子公司應以自由資金投資,不得使用負債資金、代理資金、受託資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非自有資金。投資功能子公司投資單一科創企業的比例不超過子公司自有資金的10%。在信貸投放方面,銀行貸款來源於表內資金,不能使用理財資金、委託資金等非表內資金。
首批試點地區為:北京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武漢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天津濱海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五個地區。首批試點銀行為: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恒豐銀行、北京銀行、天津銀行、上海銀行、漢口銀行、西安銀行、上海華瑞銀行、浦發矽谷銀行等10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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