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中國銀行業高風險貸款或達1.3萬億美元
- 發佈時間:2016-04-14 08:05: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孫朋浩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4月13日發出預警稱,中國公司的健康狀況和償債能力正在下降,銀行體系中具有潛在風險的貸款總額或接近1.3萬億美元;由此可能導致商業銀行産生約7560億美元的潛在損失,這佔到中國GDP的7%。
不過IMF也稱,考慮到現有銀行和政策上的緩衝空間,以及中國強勁的潛在經濟增長,中國商業銀行的上述潛在損失是可控的。這家國際“最後貸款人”機構是在當天發佈的最新《全球金融穩定報告》中做出了這樣的假設和判斷的。
其所謂中國存在風險的公司債務,是以上市公司作為樣本,將非上市公司囊括在內,經推算得出的那些沒有足夠盈利來覆蓋債務利息支付的企業的借款。
報告負責人、IMF貨幣與資本市場部門主管約瑟·維納爾斯(Jose Vinals)説,中國當局已經意識到這些脆弱性,正在採取措施解決企業負債過高問題。“然而,鋻於這些脆弱性的嚴重程度,需要實施大刀闊斧的政策行動:解決企業債務積壓問題,增強銀行實力,提升監管框架,為日益複雜的金融體系提供支援。”
報告稱中國商業銀行高風險貸款達1.3萬億美元
這份最新的全球金融穩定情況的評估報告,將中國公司和銀行間的債務問題作為了突出研究的主題。報告稱,公司債務風險主要集中于房地産、製造業、批發零售業、採礦業和鋼鐵業五個部門。
在過去五年經濟增長放緩和全球需求疲軟的背景下,這些部門的營利能力被不斷侵蝕,以致有可能無力獲得足夠收入來支付債務的利息費用。按照IMF的計算方法,這種收入不足以支付利息的存在風險的公司貸款,在商業銀行的所有公司貸款中佔到15.5%,估計總額為1.3萬億美元。
若假設所有公司潛在風險貸款的損失率為60%,則銀行貸款的潛在損失將達到7560億美元,即中國GDP的7%;若按照新巴塞爾協議的違約貸款標準,假設較低損失率45%,則銀行潛在損失約佔GDP的5%。
不過IMF也稱,風險仍是可控的。因為若按中國銀行體系2015年的稅前利潤計算,IMF所估計的潛在損失僅約為1.9年利潤。中國潛在的經濟增長,銀行一級資本比率、儲備,以及較低的公共債務水準,都對目前銀行的潛在損失有著應對空間。
IMF在3月12日發佈的宏觀經濟報告中也剛剛把中國今明兩年的經濟增速預期都上調了0.2個百分點,至6.5%和6.2%。
中國駐IMF執董金中夏:報告或高估中國貸款風險
中國駐IMF執行董事金中夏4月13日對這份《金融穩定報告》置評稱,報告在不良貸款歸類上與國際通行原則存在差異,也可能高估非上市公司的風險,並且將風險貸款的損失率假設也可能過高,甚至涉及正常貸款。
“報告這樣做的目的是儘量把可能的損失估計得充分一些。這算是一種底線思維,有壓力測試的含義。”金中夏在其位於華盛頓IMF總部的辦公室裏對包括21世紀經濟報道在內的媒體説。
金中夏表示,即便如此,報告的評估結果顯示,中國的商業銀行即使在企業還款出現困難且貸款損失率相當高的情況下,也有相當的抗風險能力。他解釋説,以2015年我國商業銀行稅前利潤約合4000億美元衡量,相當於1年零11個月的稅前利潤。此外2015年銀行撥備約合3560億美元。 “也就是説以當前我國商業銀行本身利潤和已有撥備,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吸收損失而不必折損資本金。”
金中夏説,從宏觀上看,我國政府整體負債與GDP之比即使按基金組織的寬口徑計算也僅為60%,而西方七國最低是德國的70%,多數都在90%以上。這位上任一年多的中國執董説:“中國的金融風險是可控的,這是基金組織報告所釋放的積極資訊。”
IMF因此希望中國制定一個全面的計劃來解決公司債務擠壓的問題,同時強化銀行資産負債表,改善社會安全保障網,特別是妥善安置産能過剩部門的職工。同時還應制定一個全面的重組計劃,來應對不良資産問題並對銀行注資,以及建立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便於推動公司破産和債務解決進程。
報告還説,中國應持續改善監管框架,滿足日益複雜的金融體系的監管要求。IMF認為,中國很有必要進一步加強監管當局間合作和資訊共用的效率,以確保政策制定、溝通和實施的順暢和協調。
報告負責人維納爾斯表示,在新興經濟體中,最重要的是中國。中國繼續駕馭著一個複雜的轉型過程,力求使經濟增長步伐放慢但更加均衡,並建立更加市場化的金融體系。這位IMF貨幣與資本市場部門主管説:“中國當局已在推動改革方面取得進展,但轉型過程仍具有內在的複雜性。”特派記者 陸振華 華盛頓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