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隱瞞不良貸款藏隱憂
- 發佈時間:2015-12-02 09:43:0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胡愛善
■ 莫開偉
自2011年4季度至今,中國銀行業不良貸款餘額和不良率“雙升”態勢已持續整整四年。截至10月末,銀行不良貸款餘額為1.92萬億元,比年初增加5000多億元;不良率為2.07%,比年初增加0.43個百分點。但這並沒有反映不良貸款全貌,銀行想各種辦法騰挪,或讓問題貸款先不入賬,不體現在不良貸款統計中;或用創新方式處置已成為“不良”的貸款。
銀行隱瞞不良貸款,就是通過或明或暗手段、將實際不良貸款少報或不報的方式,上級行或監管部門提供虛假不良貸款數據的行為。目前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通過做大關注類貸款、借新還舊、貸款合同調整、資産置換等方式藏匿不良貸款;一種是通過信託、基金子公司、上市公司甚至資産管理公司,提供不良貸款變通通道,幫銀行將不良貸倒出表外,使表內不良貸款總額大幅減少。
或許有人會對銀行隱瞞不良貸款行為感到困惑,為何不敢大膽暴露?這其中有銀行難言的苦衷。首先,受內部績效考核逼迫。因為不良貸款升降不僅關係到基層銀行高管業績,更直接關係到全員績效工資和各項福利。為此,基層銀行不敢將真實不良貸款全部反映,甚至對貸款五級分類流於形式,使貸款分類存在誤差。更有甚者將信貸資産轉移到表外,通過向其他機構先轉讓再回購等方式,隱匿不良貸款,客觀上導致不良貸款反映不真實。其次,監管部門嚴厲追責,成了基層銀行隱瞞不良貸款的“催化劑”。銀監會為防範信貸風險,對於五級分類不嚴、藏匿不良貸款等行為,實施“零容忍”,雖對銀行瞞報行為起到一定震懾作用,但又反過來加劇了隱瞞行為。再次,樹立社會經營形象,又迫使銀行不得不隱瞞不良貸款。現在商業銀行經營競爭壓力較大,為確保自身在當地的經營優勢和信譽,會千萬百計壓低不良貸款數據,以獲取股東和存款人信任,不致發生經營危機。最後,走正常核銷途徑難,倒逼銀行將不良貸款瞞而不報。財政部、國稅總局等相關部門雖對不良貸款核銷政策做了大量簡化,也給了銀行更多自主權,但仍存條件嚴格、程式複雜、耗時較長等缺陷,尤其稅前核銷難度較大。而且,隨著經濟的下行,銀行業利潤下滑,撥備覆蓋率上升幅度減弱,基層銀行不敢大量核銷不良貸款;如截至9月末,商業銀行撥備覆蓋率已從2014年初的273.66%降至190.79%。同時,資産管理公司與銀行之間存在“價格”博弈,使銀行感到處置不良貸款不合算,也不願處置不良貸款。
銀行隱瞞不良貸款行為若長此以往,得不到及時糾正,會帶來系列風險隱患。一方面,會加劇銀行信貸資産品質弄虛作假行為,導致信貸宏觀決策數據失真,影響貨幣政策執行,會更加惡化銀行信貸經營環境。另一方面,越累越多的不良貸款由於被隱瞞,得不到及時處置,會促使整個銀行信貸資産低效運轉,不利於提高信貸資産使用效率,使銀行支援實體經濟信貸能力下降。同時,大量不良貸款集中産能過剩領域,長期得不到化解,不僅難以推動銀行整體信貸資産優化,更不利於中國産業經濟結構有效調整。再一方面,隱瞞不良貸款實質在美化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數據,掩蓋了不良資産真實情況,會干擾管理部門分析研究經濟金融波動問題的準確性,麻痹商業銀行信貸風險決策;同時也掩蓋了不同銀行之間管理資産的水準差異,使得風險暴露後移,可能導致監管政策的及時性與針對性不足,會使不良貸款風險越壘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