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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首改存貸比考核死線

  • 發佈時間:2015-09-14 07:1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崔啟斌 岳品瑜  責任編輯:胡愛善

  央行時隔17年首度對存款準備金制度這一重要貨幣政策的考核方式進行大調整。央行日前發佈公告稱,自今年9月15日起改革存款準備金考核制度,由現行的時點法改為平均法考核,並允許商業銀行在特殊時點透支法定存款準備金1個百分點。消息一齣,不少市場人士認為,這種改革方式相當於降準1個百分點。對此,央行相關研究人士解釋稱,直接降準1個百分點觀點有誤,平均法考核主要是為增強金融機構流動性管理的靈活性。

   由時點法改為平均法考核

  為增強金融機構流動性管理的靈活性,央行決定自9月15日改革存款準備金考核制度,由現行的時點法改為平均法考核。

  所謂平均法考核,即維持期記憶體款準備金日終餘額的算術平均值與準備金考核基數之比,不得低於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同時,為促進金融機構穩健經營,存款準備金考核設每日下限。

  據了解,此前的17年,商業銀行實施的都是時點法考核方法,即商業銀行每月5日、15日和25日根據上月月末、本月10日和20日的存款基數繳納存款準備金,並實行多退少補原則。由於之前實施的是存貸比考核時點,因此在每個季末以及月末固定幾天,都會因為上繳存款準備金的緣故,致使銀行間市場流動性出現一定幅度的波動。

  在華創證券首席債券分析師屈慶看來,理論上日均要求準備金達標和時點值達標的要求是有區別的。因為如果只是時點值達標,銀行可以在時點考核的時候通過騰挪去滿足標準即可,但是如果日均考核,則可能會在週期內對銀行行為形成持續的約束,但是時點上的要求反而松了。

  對於為何會突然改革存款準備金考核制度,央行在答記者問中提到,目前主要經濟體央行均採用平均法考核存款準備金,因此從時點法考核轉向平均法考核也是和國際慣例接軌。

   對市場整體流動性影響有限

  另外,央行在平均法考核中提到,銀行機構在旬內還可低於法定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不少分析人士認為,這一政策相當於降準1個百分點。對此,央行首席經濟學家馬駿解釋稱,這是對此次存款準備金考核辦法改革的曲解。這次改革是考核方法的改革,不是降法定存準率。

  馬駿舉例稱,“某個大行的法定準備金率為18%。這次考核改革之後,該銀行存款準備金日終餘額與準備金考核基數之比就不需要每天都達到18%,而可以是今日17.5%,明日18.5%,只要日平均達到18%就可以了。同時,新制度又設置了一個底線,要求每天的銀行存款準備金日終餘額與準備金考核基數之比不得低於17%,即允許透支1%。允許某些天透支1%,並不代表每天都可以透支1%(也就是降準1%的概念),因為某些天透支了,另外幾天的存準就必須高於法定要求,才能保證日平均達標”。

  “對某些銀行來説,新體制可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其囤積流動性的傾向,從而可能降低超額備付金,釋放出一部分流動性。但是,由於目前市場流動性十分充裕,這種傾向並不明顯,因此目前啟動這項改革對整體流動性的影響應該是十分有限的。”馬駿稱。

   為商業銀行提供應急管理工具

  既然存款準備金率的考核改革法對整體流動性影響有限,對於銀行而言,是否減輕了負擔呢?

  國金證券分析師馬鯤鵬認為,這將為商業銀行應對臨時性流動性壓力提供應急調劑政策,相當於信用卡給開了個臨時額度。

  特別是目前外匯佔款面臨較大降幅,這一政策為商業銀行應付可能出現的流動性缺口。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認為,這次改革允許日間低於法定存準1個百分點,而以前必須每日日末達到,相當於給了商業銀行1.1萬億隨時可動用的緊急備付,有助於應付當前外匯佔款更頻繁的波動,使得央行能夠更及時地洞察市場流動性狀況。

  實際上,存款準備金分為超額準備金和法定準備金兩部分。此前商業銀行為了避免資金的波動,會交納比法定準備金更多的資金,超出的這部分稱之為超儲。

  屈慶認為,透支法定準備金的權利理論上確實可以降低機構對超儲的需求,但是核心還是取決於銀行對法定準備金透支權利的運用,但銀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並不一定會選擇透支法定準備金,並降低超儲。

  “在資金寬裕的時候,銀行沒有動力去透支法定準備金;在資金緊張的時候,即使可以短期透支,但意味著後期會有更大的資金需求。而且實際操作中,央行依然會對透支的行為保持關注和提示,無形中可能約束了銀行的透支行為。而且一般銀行流動性管理部門,工作態度較投資部門肯定是更為偏保守的,即使給了透支的權利,也未必敢用。因此,法定準備金透支並不是經常可以用的,因此也很難真正地降低超儲的要求。” 屈慶解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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