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景幹黃回購違約發酵 中信銀行長沙分行拒絕兌付
- 發佈時間:2014-11-06 00:30:47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11月5日,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表示,中信銀行長沙分行為申請人湖南勝景山河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湖南勝景幹黃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向交易中心開具的總額4900萬元不可撤銷的見索即付履約保函違約,未能依照約定兌付,嚴重損害眾多客戶的合法權益,將採取法律途徑,起訴中信銀行長沙分行。
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介紹,曾多次與中信銀行長沙分行溝通,直至11月4日下午,即保函最後兌付期限,中信銀行長沙分行通過《告知函》表示拒絕兌付,並表示勝景幹黃已經起訴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要等法院判決才予支付。
中國證券報記者聯繫中信銀行長沙分行負責此保函的負責人,該人士承認確實存在糾紛,對違約情況也未否定,並表示不久後將來上海與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進行溝通。
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總裁李雯峰表示,直至目前仍未收到任何法院的通知和函件,也未得到任何關於勝景幹黃起訴交易中心的準確資訊。
近年來酒品行情一路向下,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要求發售人需對自己的酒品品質及價格負責,如果酒品市場價格不能達到約定價格,發售人有義務對已發售的酒品進行回購。為確保回購順利完成,酒品發售人需提供回購履約保證金或銀行開具的不可撤銷的見索即付的履約保函。
勝景幹黃此前存放在交易中心的回購履約保證金有7800萬元,中信銀行長沙分行依湖南勝景山河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于2014年4月4日向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開立了擔保金額為4900萬元的見索即付不可撤銷的履約保函,最高支付額度為4900萬元,承諾在受到交易中心書面索賠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無條件支付保函項下款項。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在查證保函真實性後將4900萬元解凍款劃入中信長沙分行及保函申請人勝景幹黃共同指定的賬戶中。10月20日,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基於履約保函及被保證人勝景幹黃酒業的違約行為向中信銀行長沙分行提出索賠4900萬元,但該銀行在超過規定時限後仍未支付。
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法務人員介紹,10月31日有法院人員來到交易中心要求查封勝景幹黃的資産,中信銀行長沙分行已申請訴前保全,或準備起訴勝景幹黃。
該法務人員表示,見索即付履約保函負載的是銀行信用,在商事業務中為保險系數最高的擔保措施,銀行不應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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