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進一步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改革
- 發佈時間:2015-06-12 00:43:16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中國人民銀行11日發佈《人民幣國際化報告(2015年)》稱,中國將進一步推動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改革。進一步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舉措包括:一是打通個人跨境投資的渠道,考慮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境外投資試點。二是完善“滬港通”和推出“深港通”,允許非居民在境內發行除衍生品外的金融産品。三是修訂外匯管理條例,取消大部分事前審批,建立有效的事後監測和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四是提高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我國資本市場便利性。五是繼續便利人民幣國際化,消除不必要的政策壁壘和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六是做好風險防範。
報告稱,人民幣跨境投融資渠道將進一步拓寬。支援境外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在宏觀審慎和微觀審慎原則框架下,穩妥擴大境內企業境外借用人民幣試點範圍。簡化管理程式,逐步豐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主體類型,穩步擴大投資規模。支援人民幣計價結算的國際原油期貨儘快上線。逐步放寬境內機構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限制。
報告指出,人民幣作為儲備貨幣規模將進一步增加。推動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積極支援境外央行類機構將人民幣資産納入其外匯儲備。研究取消境外央行類機構投資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額度限制,允許境外央行類機構自主選擇人民銀行或銀行間市場結算代理人代理其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