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蔚華:應鼓勵商業銀行與股權投資機構合作
- 發佈時間:2014-11-03 05:52:47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在服務科技型企業等成長型中小企業過程中,應鼓勵商業銀行和股權投資機構合作。”香港永隆銀行董事長馬蔚華今日在北京舉辦的國際金融論壇(IFF)2014全球年會上建議。
馬蔚華表示,在目前《商業銀行法》沒有修改的情況下,應推動貸款和投資相結合。“銀行的客戶中有很多成長型企業,在不能完全獲得信貸支援的情況下,可以先把它們推薦給私募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然後再對企業的資金缺口進行貸款支援。銀行可以成為企業的財務顧問來把握貸款的去向,進而幫助企業IPO或者並購。”
此外,馬蔚華認為,在目前銀行間接融資仍佔主體的情況下,應繼續加強對銀行的風險補償能力,如政府設立風險補償基金為銀行“壯膽”;增加可貸資金,把資産證券化從試點變成常態;擴大銀行不良資産自主核銷和處置權,簡化不良的處置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