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貸款難須鬆綁銀行監管
- 發佈時間:2014-08-20 01:00:07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資本充足率、貸存比和貸款額度管理,這些嚴格的監管指標已經對銀行的放貸能力産生了較大的約束。在這一輪的穩增長過程中,要解決管理層所關注的“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這些監管指標或許需要微調。
7月份,金融機構新增人民幣貸款3852億元,同比少增3145億元,7月份,新增社會融資規模2731億元,同比減少5460億元。外部流動供給也不樂觀。7月份,金融機構外匯佔款僅增加378.35億元,這一趨勢或將貫穿全年。央行對此的判斷是,季節性因素回落,疊加有效信貸需求不足。
監管指標的約束也應該是導致銀行力有不逮的原因之一。在與一些銀行交流的過程中,這些機構普遍反映有些監管指標已相當緊張。
在存貸比指標方面,許多股份制銀行甚至包括一些大行,已經接近紅線。觀察上市銀行去年底數據,中國銀行存貸比72.5%,交通銀行存貸比73.4%,招商銀行存貸比74.4%,中信銀行存貸比73.2%,浦發銀行存貸比73.0%,民生銀行存貸比73.4%,光大銀行存貸比72.6%。而且,這還是在許多業務依賴非標資産進行的情況下。所以説,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放鬆對存貸比75%的紅線要求,許多鏈條複雜、成本較高的非標業務、表外融資將重新回到銀行表內,這不僅有利於規範同業業務和影子銀行,更有利於實體企業降低融資成本。
在資本充足率方面,國內銀行體系有著全球範圍內幾乎最好的資本儲備。觀察上市銀行去年底數據,工農中建四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0.62%、9.81%、10.73%和11.14%。即便資本充足率最低的華夏銀行也有8.47%。但根據《新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銀監會2012年第1號)的要求,商業銀行需滿足資本監管要求,其中核心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別為5.0%、6.0%和8.0%,加上2.5%的儲備資本要求,實際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最低要求為10.5%,明顯高於舊辦法8.0%的資本充足率要求。雖然,新資本協議推遲執行,給予商業銀行緩衝期,但其影響頗高。考慮到國內金融市場補充資本的效率較低,銀行增發幾無可能,優先股雖已獲批但還未實施,二級資本債發行效率也有限,一些銀行甚至不得不到香港市場籌資。受制于資本儲備要求,商業銀行在開展業務時不得不對資本消耗較高的信貸業務謹慎為之。
反觀國外主要經濟體,歐洲國家執行巴塞爾協議3遙遙無期,甚至要推遲到2019年,美國也是勉勉強強才同意執行。不能不説這和他們要逆週期刺激銀行放貸無關。
另外,在信貸額度管理方面,要求商業銀行嚴格按照“季度3:3:2:2和季內4:3:3”的投放節奏放貸也不合理。筆者調研的一家全國性大型商業銀行,全年信貸額度只有2000多億元,上半年基本就已把全年額度用完。雖然信貸額度並非指令性目標而是指導性目標,但在央行差額準備金率動態調整工具面前,商業銀行的信貸投放是不敢越雷池一步的。
不少機構擔憂,如果上述三大監管約束沒有改善,央行“總量穩定”的目標恐難實現,信貸投放或許將出現持續疲弱的態勢。不過,有小道消息稱,央行已通過窗口指導調高了銀行貸款額度,甚至開始討論M 2增長是否可放寬至14%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