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範健康發展的通知》,是對我國信用卡業務的一次全面規範。此舉對信用卡業務發展會産生比較重要的影響,推動信用卡業務邁入專業精細的高品質發展階段。
信用卡既是支付工具也是結算手段,更具有小額信貸功能,滿足金融消費者多方面需求,在促進消費、擴大內需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在大力發展零售銀行業務的背景下,我國商業銀行高度重視信用卡業務,信用卡市場規模快速增長。央行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全國信用卡和借貸合一卡8.00億張,每人平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貸合一卡0.57張。
但在發展過程中,我國信用卡業務一些不足和問題也逐步顯現,如部分銀行信用卡發展模式較為粗放,過度依賴外部機構發卡,息費不夠透明,對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力;部分持卡人債務負擔偏重,存在違規套現、“以卡養卡”等問題,資産品質有下遷的趨勢。進一步加強信用卡業務監管,引導和規範信用卡市場秩序,更好地保護持卡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性和緊迫性。
信用卡新規的制定可能對三類銀行産生一定影響:一是近年來信用卡發卡數量增長過快的銀行;二是借助外部機構合作發卡較多的銀行;三是長期“睡眠卡”佔比較高的銀行。對銀行來説,應加快轉變理念,優化信用卡業務發展模式,為消費者提供息費適中、特色鮮明的信用卡産品,提升居民消費意願和能力。特別是要用好央行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下限管理的政策,對不同區域、群體和客戶進行差異化定價,以優質服務吸引和留住持卡人。對持卡人來説,應理性使用信用卡,不過度透支,不違規套現,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讓信用卡成為個人的“信用名片”。
有鋻於此,規範信用卡業務,應堅持問題導向,結合轉變發展模式、治理過度授信、規範息費收取、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嚴格外部合作管理等多個方面,穩妥施策。
一是強化管理和促進發展相結合。《通知》要求,銀行制定審慎穩健的信用卡發展戰略,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指標和薪酬支付機制,規範員工行為和發卡行銷,加強分期業務規範管理。特別是對分期業務,要求銀行必須與客戶就每筆分期業務單獨簽訂合同,統一採用利息而不是手續費形式展示資金成本。這些規定有助於治理不規範的市場競爭行為,引導銀行摒棄信用卡業務發展的“速度情結”和“規模情結”,回歸本源,從根本上推動信用卡業務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是明確責任和提升服務相結合。應堅持問題導向,針對信用卡業務的重要環節和流程,強化銀行在信用卡行銷、授信、風控、催收等方面的責任。比如,要對關鍵環節採取錄音錄影或其他措施記錄重要資訊,授信審批時應扣減客戶在他行已獲額度,以及規範催收行為。對日常投訴較多的收費問題,銀行必須嚴格履行息費説明義務,並以明顯方式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準。這有助於壓實銀行主體責任,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升信用卡服務質效。
三是自主經營和規範合作相結合。信用卡是持牌機構經營的特許金融業務,客戶辦理信用卡包括聯名卡都須通過銀行渠道,不能存在中間商和掮客,不能將信用卡申請、客戶資訊採集等核心環節外包。外包合作不應完全否定,而是對行銷獲客、聯名卡、催收等行為進行嚴格規範。比如,通過合作機構獲取申請的,發卡數量不得超過總發卡數量25%,授信額度不得超過總授信額度15%,這將有效抑制部分銀行通過外部機構直接擴張發卡規模。
四是加強監管和推動創新相結合。不得簡單地以發卡數量、客戶數量等作為考核指標、“睡眠卡”佔比不得超過20%等,堅持負面清單與正面清單結合,全面加強信用卡業務監管。同時,還要預留創新空間,積極推動線上信用卡業務試點。加快信用卡數字化轉型和線上信用卡産品創新,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網際網路消費信貸服務,這或將成為信用卡業務發展的“第二曲線”。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係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 董希淼)
(責任編輯: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