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信用卡業務發展較快,已成為我國銀行零售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在促進居民消費、方便居民生活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使用信用卡過程中的問題也日益突顯。重慶的唐女士最近就遇到了信用卡逾期罰款的煩心事,10多年前唐女士曾辦理了一張信用卡並透支200元未還。如今她收到銀行通知,算上累計的違約金和逾期罰息,已經欠下銀行3萬多元。
欠款200元,10多年後漲了150倍達到3萬元,銀行收取的罰息和違約金是不是太高了?對此,業內專家表示,如果遇到銀行收取畸高罰息,不用慌張,可以通過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已經有地方法院判例,銀行貸款罰息最高不得超過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例如,最新一年期LPR報價3.85%的4倍為15.4%,按此計算雖然不會出現200元變3萬元的情況,但這一利率水準也是不低的。因此,業內專家還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作為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時,應該了解相應的逾期罰金條款,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
據介紹,目前多數銀行對逾期的界定普遍為“未在到期還款日前還清最低還款額”,大多數銀行採用的逾期罰金收取方式為“違約金+全額罰息”。
“信用卡持卡人未及時還款産生逾期後,銀行將會收取違約金和利息。違約金為持卡人每期最低還款額未結清部分的5%。利息按日全額計息收取,從消費之日起計算,每日為透支金額的萬分之五。如果信用卡持有人未能在發卡行規定的還款期限內還清所有欠款,不論已還金額有多少,發卡銀行都將按照當期帳單全部欠款金額計算利息。”郵儲銀行海南省分行信用卡部業務主管張誠斌説。
除了全額罰息和違約金,未及時還清信用卡欠款還會影響到信用卡持有人的徵信。
郵儲銀行海南省分行信用卡部總經理周衛丁表示,針對信用卡逾期,銀行一般會提供3天左右的寬限期,一旦超過3天就會被計入徵信系統。其中,信用卡還款寬限期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目前中行、郵儲、民生、光大、平安、中信、浦發、興業、華夏等銀行提供的還款寬限期一般為3天,個別商業銀行白金卡客戶為9天。因此,用戶一定要記好自己名下信用卡的還款日期,千萬不要逾期。”周衛丁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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