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銀行票據案新進展:鄂爾多斯農商行所持逾7億債券被拍賣
因不滿法院強制拍賣、變賣其7.3億元國開債券賠償蘇州銀行損失,鄂爾多斯農商行向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蘇州市中院)提出異議申請,要求中止執行。蘇州市中院于1月18日受理了鄂爾多斯銀行的申請,並在2月9日予以駁回。
中國裁判文書網3月16日披露的執行裁定書顯示,蘇州銀行與鄂爾多斯農村商業銀行合同糾紛一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後,鄂爾多斯農商行未履行判決確認的義務,經蘇州銀行申請執行,蘇州市中院裁定拍賣、變賣鄂爾多斯農商行持有的三支總面值7.3億元的國開債券。
蘇州銀行與鄂爾多斯農商行的糾紛源於一起票據案,涉案金額為5億元,據此前蘇州市中院的判決,鄂爾多斯銀行應向蘇州銀行支付5筆共計5億元的票據款及相關利息、超400萬元的律師費損失、超300萬元的案件受理費和財産保全費等賠償。這對鄂爾多斯農商行來説無異於一次衝擊,該銀行註冊資本為7.8億元,總資産350億元左右,去年凈利潤為3.14億元,不良貸款率達4%。
此案最早要追溯到2015年7月2日,鄂爾多斯農商行向蘇州銀行轉貼現一批金額為6億元的商業承兌匯票。而鄂爾多斯農商行的匯票則是從新疆阿克蘇庫車國民村鎮銀行手中“買”來的,雙方簽訂了《商業承兌匯票轉貼現合同》。當日,蘇州銀行就以同樣的手法將這批票據轉讓出去。經過多次轉讓,票據轉到了民生銀行三亞分行手裏。最終,該批票據中有5億元到期後無法兌付。由此造成了包括民生銀行、蘇州銀行、鄂爾多斯農商行等多家銀行在內的連環訴訟。也即,處於票據轉讓順序的後手向前手提起訴訟,要回票據款。
因此,在蘇州銀行向自己追索5億元的同時,鄂爾多斯理論上也可以向其前手新疆阿克蘇庫車國民村鎮銀行追索。只不過,庫車國民村鎮銀行註冊資本僅3000萬元,就算其有追索權,庫存國民村鎮銀行也可能沒有支付實力。
實際上,蘇州銀行與鄂爾多斯農商行一案僅為杭州漢康公司2起合計11億元票據案所引發的連環訴訟中的一環。不過,在眾多涉案銀行中,蘇州銀行因正全力衝刺IPO卻受票據案牽連,且涉案相當於該銀行2016年全年凈利潤的四分之一而備受關注。
鄂爾多斯農商行在向蘇州市中院提出異議申請時表示,本案所涉合同及票據法律關係相當複雜,且存在刑事詐騙情形,為此該銀行已經報案,目前相關公安、檢察院已經掌握足以能夠認定涉及刑事犯罪事實的證據,且相關案件已經進入到公訴階段。因全部案件涉及到9家銀行,標的額巨大,因此為了保護各銀行主體之間的利益,防範金融風險的出現,請求中止對鄂爾多斯農商行的執行,解除對鄂爾多斯農商行債券的查封。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