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12月5日舉行“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工作”新聞發佈會。
中國證券報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專門制定並印發的《關於全面深化檢察改革、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意見》提出,依法從嚴打擊金融詐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推動健全金融證券領域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懲治非法金融活動,有力維護金融安全。
護航發展新質生産力
最高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童建明在發佈會上介紹,《意見》基本框架為一個“總體要求”和六個“主要板塊”。
具體來看,《意見》提出,健全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絕對領導制度體系。完善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制度體系。《意見》明確了服務構建高水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系列檢察舉措。其中,“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是今年“檢察護企”專項工作的重點之一。
《意見》提出,服務構建高水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健全檢察政策與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機制。依法懲治走私、危害稅收徵管等犯罪,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促進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産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促進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産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完善産權司法保護制度,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産權,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健全檢察環節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機制。加強高新技術、新興産業、科技創新等領域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依法保護商業秘密,加強智慧財産權惡意訴訟監督,護航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産力。
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今年,檢察機關開展了“檢護民生”專項行動。談及該專項行動,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廳廳長藍向東介紹,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自今年2月起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各級檢察機關聚焦一個地區、一類人群、一個行業、一個領域的突出民生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相關重點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前三季度,全國檢察機關起訴金融犯罪1.8萬人,其中證券犯罪200余人,依法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辦理合同糾紛民事裁判監督案件3.6萬件,佔裁判監督案件近六成。”藍向東表示。
藍向東透露,下一步,最高檢將鞏固深化專項行動成果,進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監督辦案力度,進一步將個案辦理到類案監督再到社會治理這個鏈條做得更實。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