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2020年《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2020年末,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11.95萬億元,比年初增長20.3%。《報告》顯示,我國綠色信貸規模保持較快增長,加速推進了生態環境建設。
《報告》顯示,綠色信貸在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産業貸款和清潔能源産業貸款餘額分別為5.76萬億元和3.2萬億元,比年初分別增長21.3%和13.4%;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綠色貸款餘額為3.62萬億元,比年初增長13%;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産和供應業綠色貸款餘額為3.51萬億元,比年初增長16.3%。
綠色金融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注入了更多能量,金融機構向節能環保、清潔生産、清潔能源等領域投放綠色貸款,有效擴大了綠色金融服務範圍和覆蓋面,同時也逐步向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佈的《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要求看齊。該《意見》明確指出,構建綠色金融體系主要目的是動員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産業,同時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資。
在發展綠色金融過程中,各地金融系統積累了一些成功經驗。據了解,在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質效方面,興業銀行每年都有用於支援激勵各分支機構在綠色金融客戶建設、重點綠色項目投放、綠色創新産品落地等方面的財務支出。信貸審批方面,興業銀行不斷優化授信政策,對綠色項目實現由專業團隊進行專業審批;對綠色信貸項目優先審批,分行進行差異化授權。
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有關負責人表示,該行正加快建立涵蓋綠色債券、綠色資産證券化、綠色租賃、綠色保險等在內的多元化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創新綠色業務種類,注重區域經濟運營特點,支援全省綠色産業發展。如2020年,農行作為主承銷商成功為新蘇環保産業集團有限公司發行綠色資産支援票據5.55億元,是該行首單污水處理收費權資産支援票據(ABN)項目。此業務通過將污水處理收費收益權打包轉讓,幫助企業盤活存量資産,實現較低成本融資。
但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金融機構參與不足、綠色金融産品市場佔有率低等。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教授江萍表示,我國部分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務取得了較好發展,但是從總體上看,參與的機構大多為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參與度較低。儘管綠色信貸在綠色金融市場上佔有很大比重,但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等金融産品所佔比重還是明顯較少,碳期貨及碳期權等衍生工具市場還有盲點。
此外,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經濟政策委員會副主任徐洪才表示,由於尚未建立有效的評價體系和激勵約束制度,金融機構的主動性不強。而且新興綠色産業商業模式運作不成熟、標準不統一也在客觀上令金融機構望而卻步,這些問題都需要監管部門出臺相應政策積極引導。
對於政府應如何積極引導,江萍表示,首先應完善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同時,可以借鑒德國等國家的相關金融經驗,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的作用。其次通過政策指導促進企業加大資訊披露力度,完善綠色資訊披露內容,減少企業與投資者之間的資訊不對稱現象,引導專業投資機構積極進入綠色金融市場,並對企業形成更強的外部監管,推動我國綠色金融市場形成政府外部鼓勵與監管、企業完善內部治理促進綠色轉型、投資者積極參與增加資金融通這樣的良好金融市場迴圈遞進發展局面。
(責任編輯: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