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記者 陳驥旻 攝
在今日舉行的最高檢新聞發佈會上,最高檢檢察委員會委員、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指出,當前,金融犯罪發案率在總體上仍然呈現多發、但略有下降的態勢。但是,仍處於多發狀態,特別是涉眾型金融犯罪案件持續高發。此外,新型金融案件不斷增多,疑難複雜程度明顯加大。
最高檢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圍繞依法懲防金融犯罪主題發佈第十批指導性案例。會上有記者問:發佈金融犯罪主題的指導性案例,體現了檢察機關加大打擊金融犯罪的決心和力度,請問當前金融犯罪發案數量有哪些變化?金融犯罪有哪些比較典型的發案特點?
萬春介紹,當前,金融犯罪發案率在總體上仍然呈現多發、但略有下降的態勢。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就金融犯罪(含刑法第三章第四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35種罪名和第五節“金融詐騙犯罪”8種罪名)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30570件49553人。其中,2017年提起公訴21842件35301人,同比分別下降7.89%和3.01%。金融犯罪發案率下降,主要在於公安司法機關不斷加大打擊力度,並採取多重措施,積極防治金融犯罪的發生,取得了一定效果。
萬春指出,特別是涉眾型金融犯罪案件持續高發。2017年,檢察機關共就非法集資類金融犯罪案件(含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8252件17144人,同比分別上升6.18%和4.50%。就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提起公訴2233件7186人,同比分別上升38.18%和35.51% 。
萬春介紹,近年來,新型金融案件不斷增多,疑難複雜程度明顯加大,呈現出以下發案特點。
一是犯罪手法不斷翻新,隱蔽性和迷惑性增強。以這次發佈案例涉及的犯罪為例,證券類犯罪發展為綜合運用資金、持股、持倉、資訊、價格、速度等各種交易優勢,破壞市場公平秩序,隱蔽性不斷增強。非法集資類案件,多假借投資理財名義,利用網際網路集資,集資模式、犯罪手段不斷翻新。涉案公司從層級簡單的“作坊式”組織向現代化企業模式轉變,具有金融專業背景的涉案人員明顯增多。
二是金融犯罪影響面廣、處置難度大。例如,證券類犯罪以小散投資者虧損為基礎,非法獲利數額巨大,嚴重破壞證券市場“三公”秩序。非法集資類犯罪大肆開展“無風險性、高回報率”的虛假宣傳,易導致集資參與人損失慘重,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金融安全。
三是犯罪手段呈現網路化、專業化發展趨勢。例如證券期貨交易類犯罪,往往是精通證券期貨方面知識的專業人員作案,善於捕捉作案時機,也懂得採取各種手段來掩蓋犯罪活動,逃避查處。非法集資類犯罪,往往借助網際網路開展宣傳,其所謂“理財産品”的銷售、資金支付和歸集都借助網際網路完成,網上資金互助平臺與線下代理中心、服務中心相結合,輻射全國,資金歸集流轉迅速,導致集資參與人數、犯罪金額迅速擴張。
四是犯罪多層級集團化作案,欺騙性較強。金融類犯罪集團層級分明、分工明確,常有具體的經營場所、完備的組織架構、固定的工作人員,在全國各地設有分公司或營業部,對社會公眾的欺騙性很大。
五是內外勾連作案,追贓難度大,被害人往往損失慘重。從查辦的案件看,出現了金融機構內部員工與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結,金融機構、金融從業人員利用社會公眾的信任銷售虛假理財産品,跨機構跨行業跨市場的重大案件頻發的特徵,直接造成金融犯罪案件追贓難,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財産權益。
(責任編輯:郭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