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制銀行位於北京市朝陽區支行的一位客戶經理對記者表示,客戶分類(是否屬於高凈值人群)以及客戶風險測評結果(是否達標理財産品風險等級)均可修改
理財産品的收益和風險,往往是投資者最關心的問題,也是最容易被銷售誤導的環節。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走訪北京地區多家中小銀行網點發現,部分銀行網點的工作人員存在涉嫌違規銷售的現象。例如,在銷售環節中存在風險測評流於形式、風險提示不到位等情況。另外,有個別銀行網點的工作人員違規承諾理財産品的收益率,甚至表示“雖然産品説明書上寫的是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但實際上收益率是固定的”、“按照過往的業績,之前銷售的幾款産品都能達到預期收益,這款産品也肯定能達到”、“我們銀行代銷的基金都是由一流的基金經理管理,保證您理財高收益”……
風險提示不到位
根據《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産品,應當做到成本可算、風險可控、資訊充分披露。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産品,應當遵循風險匹配原則,禁止誤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財産品。風險匹配原則是指商業銀行只能向客戶銷售風險評級等於或低於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的理財産品。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産品,應當加強客戶風險提示和投資者教育。
《證券日報》記者近日走訪多家銀行網點發現,部分銀行網點的工作人員涉嫌違規銷售。
在某城商銀行北京地區網點,該行的客戶經理詢問本報記者投資需求後,推薦了一款理財産品。據了解,該産品是一款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的定制的理財産品,起購金額為100萬元起,預期收益率為5.4%,風險級別為中等風險。當本報記者詢問如果自己的風險級別達不到是否可以購買此款産品時,客戶經理告訴記者:“除了退休人員風險級別達不到以外,只要是在職人員在風險評估中都可以達到中等風險級別。”
在某股份制銀行位於北京市朝陽區的網點,客戶經理在得知記者想要購買較高收益率的理財産品後,推薦了幾款凈值型理財産品,並表示這幾款理財産品屬於較低風險産品,起購金額為10萬元,預期收益率達5%。但是整個銷售過程中,《證券日報》記者發現,客戶經理對於産品的風險評級只字未提,並且也沒有詢問記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當記者主動問及該産品的風險級別時,客戶經理才告訴記者:“這個産品是高資産凈值客戶專屬,如果您想購買可以在我這邊改一下客戶分類,但是需要本人到場。”當記者詢問測評結果如果不符合上述理財産品的風險等級能否購買時,該理財經理表示,“可以重新做風險測評,多選點C或者D就好。”
記者在上述銀行的官網上查詢到這款産品,在産品協議書中的産品概述一欄中顯示:“經**銀行內部風險評級,本理財産品屬於較低風險,經**銀行風險評估,本理財産品適合穩健型、平衡型、成長型、進取型的個人客戶;本産品僅面向高資産凈值及以上客戶銷售,其中高資産凈值客戶是指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商業銀行客戶:1.單筆購買理財産品份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2.購買理財産品時,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産總計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3.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每年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超過3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
違規口頭承諾收益
在走訪過程中《證券日報》記者還發現,有的銀行網點工作人員違規承諾理財産品的收益。
在某股份制銀行網點,理財經理告訴記者:“我行近期在售的有幾款理財産品預期收益率都在5%以上,既有銀行自營的理財産品,也有代銷的一些資管計劃産品。”該理財經理還表示:“這些産品雖然合同裏是不寫明保本的,但是這個收益率是固定的,都能達到預期收益。”
無獨有偶,在另一家股份制銀行網點,該行的理財經理向記者推薦了一款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預期收益率在2.35%—6.35%之間。上述工作人員解釋説:“這款産品是保本金而收益率是浮動的,但是我們可以保證最低收益率可以達到2.35%,而且之前的兌付一直都沒問題,有幾期産品的收益率甚至達到了6%以上。”但是,記者查閱了該産品的説明書發現,並沒有關於産品最低收益率可以達到2.35%這樣的文字描述。
此外,上述理財經理的説法也遭到了該行其他支行網點工作人員的否定。另一家支行網點的客戶經理告訴本報記者:“這種産品我們不能保證最低收益可以達到2.35%,也有可能達不到,而且産品説明書裏寫的是保本浮動收益型。”當本報記者表示,有的網點人員口頭承諾保證最低收益時,上述銀行的客戶經理稱,“他們都是按照過往的業績或者個人的經驗來講的,説法有點隨意,而我們是按照産品説明書裏的要求來介紹的。”
按照銀監會公佈的《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銷售人員從事理財産品銷售活動,不得違規對客戶做出盈虧承諾,或與客戶以口頭或書面形式約定利益分成或虧損分擔。
另外,《證券日報》記者在多家銀行網點注意到,經常有客戶詢問銀行理財産品的收益率,但是對投資渠道等較少關注;而多數銀行理財經理也並不會對産品類型主動詳加説明,至於投資風險,多數銀行理財經理都會技巧的表示,“目前這款産品沒有虧損的先例”。
一位有著多年投資經驗的客戶告訴記者,目前許多投資者對於理財産品的風險意識依然較為薄弱。大多數投資者在購買時最關注收益率,部分理財經理也就抓住投資者的心理,在為投資者介紹理財産品時,遵循避重就輕的原則。
(責任編輯:李春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