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部署雲南魯甸抗震救災金融服務工作
- 發佈時間:2014-08-05 17:30:30 來源:銀監會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銀監會部署
雲南魯甸抗震救災金融服務工作
8月3日,雲南省昭通市魯甸縣6.5級地震發生後,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尚福林立即要求保證人員財産安全,為救災、抗災和生産生活恢復做好必要的金融服務。截至8月5日10時,災區銀行業暫無人員傷亡報告,營業網點普遍受損。中國銀監會雲南監管局下發緊急通知,要求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全力做好抗震救災和金融服務工作。
首要以人為本,把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迅速投入抗災救災和生産自救。立即核實災情,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生命財産安全。服從當地政府統一安排,妥善安置災區工作人員。
災區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堅決克服困難,保障金融服務需求,全力保護客戶存款和銀行資金等重要資訊安全。一是做好現金準備,保障災區群眾提取現金的需求,對有效憑證缺失但存款人可提供其他有效證明資訊的,可先行支付救災必要的現金。確保匯路暢通,保障災區資金匯劃及時到賬。二是在保證人員和財産安全的前提下,通過設立臨時帳篷銀行、手工記賬的方式,恢復日常金融服務。災區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抓緊修復受損較小的營業網點,確保每個受災群眾集中安置區域至少有一個服務網點,災區金融服務不間斷。三是儘快做好受災群眾的金融權益調查、跟蹤和確認工作,耐心妥善處理好群眾查詢核實。保護好客戶和銀行機構各類業務數據資訊,妥善安置災區庫款、機具、客戶檔案,防止新的財産損失。
銀監會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妥善處理災區貸款管理,幫助災區群眾儘早渡過難關。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允許貸款合理展期。對經營正常、信用良好,僅因災害造成償債能力下降的企業和農戶,繼續予以必要的扶持,信用評級不降低。對貸款尚未償還但災後恢復生産又有新的有效貸款需求的,在防控風險前提下可追加信貸投放。最大限度讓利災區,對受災農戶貸款實行利息優惠政策,適當延長貸款期限,嚴格按要求減免賬戶查詢、補辦等費用。對重災家庭實行掛鉤服務,確保各級救災款項及時到賬到人。
對災區以實施信貸傾斜,建立“災後重建信貸綠色通道”,簡化審批程式、加快審批時效,積極支援災後重建。加大對災區小微企業和“三農”的信貸支援,拓寬貸款抵押擔保物範圍,積極發展林權抵押、採礦權抵押等業務;儘快落實迴圈貸款等業務品種,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續貸,減輕小微企業還款壓力。對災區農戶、個人家庭創業貸款,創新流動資金貸款服務模式,發放面向災區的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根據實際需擴大貸款額、延長貸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