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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行“限電令” 90%以上公路受影響

  • 發佈時間:2015-07-16 08:0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春暉

  2015年6月27日,深圳市交警局下發公告稱自7月1日起,本身車重不超過40公斤、最高車速不超過20公里/小時、電瓶最大電圧不超過48伏的電動車,凡上路者面臨200元的處罰,實行新的“限電令”。

  早在2008年,深圳就推行過“禁電”政策,後改“禁”為“限”。打從2012年起,市交警局一年又一年公佈一批禁行路段,到今年,一紙“限電令”,範圍涉及深圳市9區近百個街道,禁行道路有城市快速幹道13條、主幹道10條、福田區100條、羅湖區77條、南山區84條、鹽田區36條、寶安區138條、龍崗區95條、光明新區16條、坪山新區27條、龍華新區68條,全市禁行馬路高達664條,佔深圳市公路網90%以上。

  10多年前,一種新的兩輪車─電動自行車逐漸代替摩托車、自行車登上歷史舞臺,超常發展,快速成為我國兩輪交通工具的主體,華南作為中囯電動車製造的四大版塊之一。據深圳市電動車協會資料統計,從2004年開始,10年來主要廠家總産銷量高達千萬輛,2015年上半年的社會保有量達到百萬輛。電動自行車的高速發展,不單成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力補充,更是廣大群眾所依賴的生存工具。

  近年來,隨著電動自行車産業發展迅速,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電動自行車製造和消費大國。相對於汽車而言,電動自行車有具有環保、低耗能、噪音小、成本低等優勢。不少西方發達國家已通過電動自行車立法,對電動自行車的定義、分類、重量、時速等技術標準以及交通管理做出了詳細的規定,立法中大都將電動自行車視為自行車,作為綠色環保的代步工具加以推廣。

  現在市面所流通的電動自行車都是按照老的國家技術標準生産,新國標已經從2011年開始就在推進,目前文件已經進入發行階段,屆時關於電動自行車的重量、速度等限制都會有所放寬。初步估計年底就會有最新的文件出臺,這將有助於政府從源頭上就嚴格審核電動自行車的出廠標準,也有助於産業生態和諧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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